簡介: 原編者按:財政部頒布的新修訂的《企業財務通則》,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財政部根據國務院授權,對我國企業財務制度建設所做的一項重要調整。文件規定“企業應當建立成本控制系統,強化成本預算約束,推行質量成本控制辦法,實行成本定額管理、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本報從本期起將連續刊登有關成本控制的文章,供廣大讀者參考。
一、成本內涵
從廣義講成本是為達到一定目標所作經濟價值的犧牲。產品成本是企業一定時期生產經營的總耗費水平,是一項綜合性指標,企業勞動效率的高低,材料、能源消耗的多少,機械設備利用是否充分、費用開支是否合理,生產任務是否充足,產品質量優劣,新產品的研發,新技術的應用,以及職工的技術能力、道德觀念、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文化等,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從產品成本中得到反映。
可見,產品成本是補償生產耗費的尺度、是反映企業素質的綜合指標、是企業制定產品價格的依據、也是企業確定經營決策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強成本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產品成本與價值的關系
馬克思指出:商品成本不是由生產那個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決定的,而是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由再生產那個商品使用價值所耗費的勞動時間決定的。而且只有商品使用價值的所有權實行轉讓,商品的價值才能實現。產品價值一般通過商品價格表現,但價格經常背離價值。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既是產品的生產過程,又是價值的形成過程。產品的價值包括:(1)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C);(2)支付給企業員工薪酬(V);(3)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價值(M)。前兩部分(C十V)構成產品成本,包括:(1)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等物資消耗;(2)固定資產的轉移價值,即折舊費;(3)生產工人薪酬及相關費用;(4)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
成本與費用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如生產一套服裝,從生產角度看它的成本是100元;但從另一方面看,生產這套服裝消耗60元材料費用、20元人工費用及20元的設備折舊、動力及水電等制造費用。
通過以上關系可以看出:在產品價值(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產品成本越低,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價值(盈余)就越高;相反,產品成本越高,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價值(盈余)就越低。如果,產品成本超過它的價值,其耗費不能得到補償,就必然發生虧損。它實質上反映了產品的價格、成本與利潤之間的關系。企業只有不斷地推出新產品,提高服務質量,才能獲得較多的收益,同時要不斷地減少耗費,降低成本,才能提高企業的效益。可見,產品成本關系到企業生存與發展,是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之本,是企業競爭的基礎和創造利益的條件,也關系到企業員工的利益。
三、成本形態
成本是一個客觀的經濟范疇,如服裝成本只能是生產(或購買)服裝所產生耗費,而不包括生產(或購買)皮鞋的耗費。但成本表現形態是多種多樣的,如:產品總成本、單位產品成本、銷售成本、勞務成本等,每種成本形態都有其特定經濟內容,研究與利用與市場經濟相聯系的各種成本形態,對加強成本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有重要意義。
四、現代成本形成的特點及管理要求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和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新技術新方法的不斷涌現,使產品成本的形成發生根本性變化。
主要表現在:成本形成的環節增加了、成本形成的規模擴大了、成本形成的因素復雜了、成本形成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領導能力、職工素質聯系更加密切了。
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計算機迅速發展,網絡技術的出現及普及,網上采購、網上支付的出現使供需雙方距離縮短了,供應方可直接聽取消費者意見,更好改進產品與服務,可以大大壓縮采購成本、降低交易成本,可以減少庫存、節省庫存成本,產品創新速度加快,產品壽命周期縮短,產品價格降低。它將深刻觸發企業組織的架構、工作流程的重組,以及管理方式、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等變革。
這些變化要求企業必須對產品成本實行預防性控制、全員參加的全面和全過程的控制,才能使成本達到理想水平,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實現降低成本、減少不必要耗費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