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新會計準則中的職工薪酬相關準則有了原則性的變化,成為新準則中被關注的亮點之一。本文從其規范的必要性入手,分析了其內容、變化、核算方法及其改革后對于企業的影響,并提出了進一步完善職工薪酬會計準則的措施,以促進社會和諧。
【關鍵詞】 新準則; 職工薪酬; 和諧社會
新會計準則已于2007年1月在上市公司中執行。作為新增的職工薪酬準則是根據我國現行的有關政策以及我國企業類型多樣、職工構成類型眾多、雇傭關系形成歷史原因復雜的實際情況,為規范企業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而制定,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時代特色。
一、規范職工薪酬核算準則的必要性
職工薪酬準則的規范,對于規范職工薪酬的核算管理及深化我國社會主義和諧思想都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中央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的歷史時期明確提出的重大任務,要求全黨同志要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使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文化建設與社會建設全面發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又快又好地推進社會主義全面可持續發展。這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舉措,適應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解決職工薪酬的問題,有利于促進和諧社會的形成,這是符合我國目前的歷史要求的。
有利于統一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保證國家對工資進行統一的統計核算和會計核算,利于編制、檢查計劃和進行工資管理及正確地反映職工的工資收入。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以國家統計局第一號令發布了《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它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支付的工資。工資總額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該規定適用于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各種合營單位,各級國家機關、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
2006年2月財政部發布《職工薪酬》、《企業年金基金》《股利支付》等項與職工薪酬有關的會計準則規范了企業職工薪酬的確認、計量和報告,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趨同。
二、新準則下職工薪酬的涵義及基本內容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了獲取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它相關支出,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在新準則下職工薪酬的內容有很大的變化,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會計論文網 www.kuaijilunwen.com
(一)職工薪酬最基本的內容是工資和福利費
這里工資包括了一切構成工資總額的部分,如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職工福利費是企業每期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14%)計算確定,使用時再沖減提取的福利費。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取消了以前計提應付福利費的規定,職工福利費一律據實列支,其支出超出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限額的部分進行納稅調整,并按照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確認為當期費用。
(二)五險一金(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前被認為是職工福利,新準則明確地將其納入薪酬范圍
對于不同的養老金費用,只要是企業為其職工繳納的,無論是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保險,還是設立提存計劃的補充養老保險,均為企業的職工薪酬。也就是說,雖然補充養老保險計劃的受托人、托管人等其他各方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準則核算企業委托或托管的養老保險金,但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委托人的會計處理應依照本準則的規定執行。
(三)職工薪酬還包含了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未參加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工資和醫療費用等
這是因為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為職工的后續教育提供條件。對于退休職工而言,企業支付退休人員的工資和福利費是其獲得職工提供的在職期間服務的一種代價;另一方面,企業與職工協議停止其服務但并未解除勞動關系時,企業也要按期支付停止服務日至法定退休日這一期間的職工工資、福利并為其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四)非貨幣性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的一部分。非貨幣性福利通常是指企業提供職工的實物福利、服務性福利、優惠性福利及有償休假性福利等。
(五)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即辭退福利
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
(六)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支付的且不包括以上各項的其他相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