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筆者認為在不確定的會計環境下,應建立與應用程序會計,樹立價值中立理念,根據管理方的目的做出會計處理規定,以提供對決策有用的具有前瞻性的會計信息。
西方會計經歷了從13世紀到19世紀近700年的發展,建立了一套較完整的核算體系。我國在清朝末年時期就已經有學者引入西式會計,并將其傳播,但是在以后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什么進展,直到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開始引進和深入探索研究西方會計理論和方法,并在不斷吸收西方會計先進成果的基礎上逐漸發展,開始與國際接軌,加快了會計發展的國際化進程。
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不斷改進、完善,日趨國際化。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要求、目標不同,提出的發展政策和規定不同,在穩定發展的環境中也有做局部政策調整變化的問題;不同發展建設時期的環境存在著不同的會計目標,自然會計信息需求也不同,則會計核算政策、內容、程序、方法也都不同,必然有各個時期的客觀環境特色。而特色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在一個時期或階段可稱之為特色的東西在其他時期或階段可能就不再是特色。經濟事項的復雜多變,政策、制度等的不斷變化,使會計人員面臨的會計環境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繼而對經濟事項的處理產生不確定性。
但是無論會計環境怎樣不確定,會計核算的政策、內容、程序、方法無一例外地要服從經濟目標的“指揮棒”。會計環境是會計賴以產生、存在和發展的社會環境,是會計所處的特定階段的客觀條件。任何一個時期或階段的會計,都應以會計所處的客觀環境為出發點、立足點,根據其所處的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等環境,根據自身不同時期的發展建設目標,不斷總結過去和現在,繼而不斷創新,不斷發展會計核算,從而達到會計的根本目標——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面對諸多不確定性的判斷和選擇因素,怎樣才能保證會計核算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和決策有用性?筆者就此談些粗淺想法。
會計的本質就是隨著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而變化并與社會環境相適應。因而會計人員應該以發展的眼光對待“會計”,應該處在一種不斷更新觀念,或是有待更新觀念的狀態中,并能夠接受和確立一種新的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的理念,用不斷更新的理念指導實踐。
在西方會計中有一種理念,目前已引入我國的會計領域,即會計程序公正。
在會計學領域,會計學家伊尻雄治不僅區分了會計過程和會計結果,而且特別強調“會計的過程同它的結果一樣重要”;從經濟學領域引入的“有限理性”,將程序理念引入會計領域,程序理念在會計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程序理性觀念,會計強調的是會計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等行為程序的理性。因此,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并不體現在它自身是多么“真實”,而在于它是否依照該國公認的會計規則及其合約制定權安排進行加工處理,若是,那就是“真實”的。簡單概括地說就是只要程序合理、過程規范,結果就是公正的,是可信的和可接受的。一般來講,會計人員對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是難以鑒別的,更無法對會計主體的業務活動做到真實把握和反映;并且對會計事項的處理原則、程序、方法等的判斷和選擇的不確定性,導致實際工作中會計標準的模糊性、可選擇性以及主觀人為的不確定性可能帶來的影響和不同后果是不確定的,而這種不確定性貫穿于會計過程的始終。針對會計環境的不確定性,特別需要會計程序公正理念:“只要所采用的會計程序公正,即相同的會計事項運用相同的會計程序,就會得出相同的會計結果”。因此,一個公正的會計程序,才能提供公正的、可信的和與決策有用的信息。
預置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規定在各項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等中已有體現,但這是宏觀指導性的。在具體工作中,我們還應該從微觀具體的工作中建立適合自己發展目標的規范方法、程序和標準,并且要明確所要貫徹執行的政策,明確核算所要做到的會計目標,并依據會計動機、會計公正的程序,選擇會計處理方法和原則。有了嚴格、充分、穩定的程序規則,會計人員在對會計事項的處理過程中才能有確定的標準,形成的會計信息才能是公正的、可信的和可接受的,也才是決策有用的。只要嚴格構建并遵循預置的會計程序就能達到會計公正的結果。在建立和應用程序會計的同時,還要非常注意一個理念,那就是價值中立。
價值中立是德國社會學家韋伯首先提出的一個概念。會計作為貨幣價值評價系統的主要功能是,按照一定的評價標準把握價值客體對價值主體的意義,即就價值客體對于價值主體是否有價值以及價值大小進行評價。貨幣價值評價系統中的評價者不一定是價值主體本身,該評價者所判定的也不一定是價值客體對自己是否有價值,即評價者是價值關系中的第三者,應當代表價值主體來判斷價值客體對于價值主體的價值及其大小。從學術定義上對其比較難以理解,但是結合日常會計核算中的會計事項從會計人員方面比較好理解和闡述。簡單地說:價值中立對于會計人員來說就是不能為了達到想要的結果或者為了特定行為的發生,而歪曲會計信息或選用不恰當的會計原則和方法。就是說會計人員必須對會計事項根據設定的程序判斷其“是”或者“不是”,不可以出現相同的會計事項因為會計人員主觀價值判斷而產生因人而異或者因事而異的口徑不一的情況。正面地說就是不同的會計人員對不同的人,處理會計事項的結果相同;不同的會計人員對待相同的事項,會計處理的結果相同。會計人員不能因自己的價值判斷和理解或者對會計事項的認知程度來判斷會計事項“應該是”或者“不應該是”,如此,會計核算產生的會計信息才是公正、真實和可信的。價值中立也正是會計公正的核心。
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管理系統、機構管理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會計的目標是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同樣的經濟業務由于會計需求不同,需要和反映的方法不同,形成的會計信息也不同,因此會計人員在對會計事項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原則、程序、方法等進行判斷和選擇的過程中,應該根據管理方的管理目的(意圖)和決策目標,選擇適合對經濟決策有用的會計政策,作出會計處理的決定,以價值中立理念為核心,實現會計程序的公正,建立與應用程序會計,提高適應復雜多變的會計環境的能力。加強現代化的會計處理手段,不僅能處理會計準則中已作出明確規定的業務,還能對規定不明或沒有規定的業務按照會計原則和慣例作出合理判斷,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會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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