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序倫先生是我國杰出的會計學家、教育家、會計專家,1924年哈佛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和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學成回國,先后在國立暨南大學、上海商科大學等學校任教,致力于引進和傳授西方先進的會計知識和技術。1927年辭去一切社會職務,抱著“實業救國”、“教育救國”的理想,憑借其特有的遠見卓識,自主艱苦創業,先后創辦了會計師事務所、會計補習學校、會計函授學校、會計高等專科學校和會計高級職業學校、圖書用品社等一系列以“立信”命名的經典品牌,并以此引領了中國現代會計事業的繁榮發展,奠定了他會計學界泰斗的地位。
所謂“信”,其本意為“人言”,“人言為信”,它強調的是不欺不詐,遵守諾言。在古漢語語境中,信是一種具體的道德品格,是立身基礎?!叭硕鵁o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為政》)。信作為道德規范,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義務關系,具有價值傾向性和道德本體意義。而“誠”和“信”,基本上涵義相同,在現代漢語里可以互相通用。
潘序倫會計誠信思想的形成與其自身教育經歷和所處文化背景有關,更是依據會計職業本質并順應時代要求的產物。潘序倫自幼深受中國傳統文化思想——儒家思想熏陶,儒家認為,“信”是四教之一,是人道德的基本準則,為政之道要以誠信為先,與人交往要以誠信相待,研究學問也要以誠實為本。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正值西方經濟大蕭條時期,經濟危機引發了世界范圍內人們對信用危機、尤其是會計信用的思考。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潘序倫豎起“立信”的招牌,創建起“立信”會計事業。
在從事會計事業的過程中,潘老先生始終以“立信”為思想追求和行事準繩,篤信、言傳、身踐著會計誠信思想。這一思想體現在“立信”這一命名中、體現在學校的24字校訓中,體現在他多次的著文、演講中,也體現在他日常的工作實踐和教育實踐中。從這些資料里,本文將潘序倫會計誠信思想的內涵歸納為以下三點:一是職業道德,二是治學態度,三是人格素養。
一、誠信是一種職業道德
誠信首先是一種職業道德。會計是一項具有廣泛社會性的事業,與社會經濟聯系緊密,在會計師事務所成立的第二年,潘序倫本著“取信于社會”這一會計職業的特殊要求,取《論語》中“民無信不立”之意將事務所更名、冠以“立信”,打出“誠信”這一響亮的招牌,要求同仁公正服務社會、建立廣泛的信用。潘序倫先生多次著文闡發他的會計職業道德思想,強調誠信在職業道德內涵中的核心地位。在《中國之會計師職業》一文中,潘序倫提到:“夫學識經驗及才能,在會計師固無一項可缺,然根本上究不若道德之重要性。因社會環境,千變萬化,利誘威脅,無處不極。會計師茍無強固之道德觀念,則在執行職務之際,存在可以代人舞弊,存在可以為己舞弊。然會計師之為職業,實為工商業保障信用為設,茍有不道德行為,而自喪其信用,則此項職業,即失去根本存在之理由,違背國家社會期望之意愿,可不慎哉。”同時指出,誠信是各行各業所倚賴的道德品質,但比較起來,對會計職業尤其重要。因為會計師職業存在的依據和唯一目的,就是“建立社會各界財政上的信用”,如果本身不能“以絕對誠信自期”,更談不上為他人的信用作證明了,所以誠信是會計師職業成敗的關鍵。在《吾國之會計師職業》、《談談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等文章中,他也著重談到會計師的使命是建立社會之信用,承辦業務必須在“信”字上多下功夫,對人對事,要保持“信譽”,以建立“信用”為要件。會計師是社會的“經濟警察”,會計誠信表達了會計對社會的一種基本承諾,即客觀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現實經濟活動反映出來,忠實地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服務。會計人員,必須樹立誠信觀念、堅守誠信這一職業道德,嚴格自律。由此可見,誠信思想在潘序倫這里,首先是一種職業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