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穩健主義在會計中的存在已有數個世紀之久,它對會計實務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但在會計理論界、實務界和準則制定機構中,反對穩健主義的觀點相稱普遍。這些反對觀點沒有意識到穩健主義在企業契約關系中的作用,本文為穩健主義的存在提供了一個經濟學的解釋。
一、引 言
穩健主義(Conservatism) 是財務會計中一項重要的慣例( Givoly & Hayn ,2000) ,是傳統會計中一項基本的計量原則(Sterling ,1967) 。在1900 年,它就已是一項占支配地位的會計原則,其他原則與它相沖突時都要聽從于它(Chatfield ,1974) 。
長期以來,穩健主義對會計實務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穩健主義習慣上可表述為“預見所有可能的損失,但不預期任何不確定的收益”(Bliss ,1924) ,它意味著會計師通過各種手段低估資產,或低估凈利潤( Paton ,1948) 。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APB) 在其第4 號公告中指出:“各種資產和負債經常是在非常不確定的情況下予以計量的,治理者、投資者和會計職員對計量上的可能誤差,歷來寧肯失之低估凈收益及凈資產,而不愿失之高估”(第171 段)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 將穩健主義定義為:“是對不確定性的審慎反應,努力確保貿易環境中的固有不確定性和風險被充分考慮到。因而,假如未來收到或支付的兩個估計金額有平等的可能性,穩健主義要求使用較為不樂觀的估計數(95 段) ”。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IASB ,1989) 在其概念框架中曾指出:“謹嚴性( Prudence) 是在不確定的前提下,需要運用判定作出必要的估計中包含一定程度的審慎,好比資產或收益不可高估,負債或用度不可低估”。 但是,穩健主義是一個頗有爭議的議題。在學術界、實務界和會計管制機構中,反對穩健主義的觀點為數不少。人們以為穩健主義可能造成會計信息的扭曲,損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特別是在企業的整個生命期內,不管采用何種會計方法,收益的總額應該是相同的,因此一個會計期間的穩健會導致下一個會計期間的不穩健( Paton ,1952) 。Hendriksen 和Van Breda (1992)以為穩健主義充其量是在收益確認和計量的過程中處理不確定性的糟糕方法,在最壞的情況下它可導致財務數據的完全扭曲。因為穩健主義是一個非常拙劣的方法,它對會計信息的影響變化莫測,即使是最內行的使用者也不易解釋穩健的財務講演。而且,穩健主義與客觀性、一致性和可比性也有矛盾,蓄意的低估與高估一樣會導致錯誤的決議計劃。因此,Hendriksen 和Van Breda(1992) 以為穩健主義在會計理論上無立身之地。
從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來看,穩健主義的價值也倍受懷疑。如,AICPA(1939) 指出:“假如資產負債表的穩健是以利潤表缺乏穩健為代價,那么這種穩健主義的價值是令人懷疑的”。在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2 號“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SFAC 2) 中,FASB 并未將穩健主義視為一項質量特征或原則,甚至FASB 明確反對將穩健主義定義為蓄意地低報股東權益: “穩健主義的概念可能與某些重要的質量特征產生沖突,如公允表述、中立性和可比性(包括一致性) ??財務講演中的穩健主義不應再意味著蓄意地、一貫性地低估凈資產和利潤??估計收益構成要求的偏向,不管是過于穩健,仍是穩健不足,通常只影響列報收益或損失的時間,而不影響總額。其結果是,任何方向不公道的偏差都會把一批投資者引入歧途,而使另一批投資者可能得益或受害。 (責任編輯:會計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