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現狀及其原因
創業投資, 是指創業投資企業(或創業投資基金)通過一定的方式向投資者(機構或個人) 籌集創業資本,然后將創業資本投向創業企業, 主動地參與創業企業的管理, 并為其提供增值服務, 做大做強創業企業后通過一定的方式撤出資本, 取得投資回報, 并將收回的投資投入到下一個創業企業的商業投資行為和資本運作方式。據清科公司調查數據顯示, 截至2007 年上半年, 我國已有本土風險投資機構達498 家, 管理著約800 億元人民幣的風險資本。
創業風險投資是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的推進器。從這個角度講, 創業風險投資也是屬于一個比較幼稚的產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 因此, 在稅收或者在其他政策上給予優惠, 這是世界上其他國家都在實踐的一種做法。
1999 年, 在全球新經濟浪潮的推動下, 在國內“科教興國”戰略的鼓舞下, 我國曾掀起過一次短暫的創業投資熱潮。從1985 年重新開始探索發展創業投資, 當時成立的中創公司是我們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創業投資風險企業。這么多年來, 我國的創業風險投資也有了一些發展, 但是同發達國家相比, 發展的步伐還是比較慢的。
2000 年, 受網絡泡沫破滅的影響, 加之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扶持的支撐, 我國的創業投資業很快進入寒冬。從2001 年到2004 年, 創業投資機構數量和創業投資資本數量幾乎是持續性地負增長。
2005 年11 月,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聯合發布《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創投企業管理辦法》) , 不僅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了特別法律保護,而且為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據。(責任編輯:上海論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