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合并》將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企業合并會計處理的方法主要有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本文就此兩種方法下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進行探討。
一、購買法
購買法假設企業合并交易是在獨立的主體之間進行的公平交易,交易價格公允地反映了被購買方的價值。根據歷史成本原則,需要用購買價格來計量購入企業的價值。購入的各項資產和負債(包括合并前未在被購買方賬上確認的項目)都按各自的公允價值進行確認,交易價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確認為商譽。而購買方自身的資產和負債與購買交易無關,所以無需做任何調整。購買法的會計處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問題:
(一)認定購買方。
(二)確定購買日。
(三)確定企業合并成本。
(四)可辨認資產的確認與計量。
(五)商譽或負商譽的確認。
(六)期末合并利潤的計算。
二、權益結合法
權益結合法認為當一家企業完全以其普通股去交換另一家企業幾乎全部的普通股時,其實質不是購買交易,而是參與合并的企業的股東聯合控制了他們全部的或實際上是全部的凈資產和經營,以達到繼續共同分擔合并后主體的風險和利益。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認定為購買方。
權益結合法不同于購買法,沒有購買行為的發生,所以其賬務處理具有以下特點:
(一)參與合并的各企業資產、負債按其原來的賬面價值入賬,而不以參與合并企業凈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
(二)合并時所發生的費用,作為管理費用或沖減資本公積處理。
(三)所有者權益中的股本、資本公積并不是按被并企業的股本(或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的賬面數額記賬,而是按并購企業換出股票的面值和股票溢價發行收入記賬。
(四)被并企業的會計方法與主并企業的會計方法不一致,應追溯調整,以保持合并后企業會計方法的一致性。
(五)并購商譽的產生。
(六)合并前利潤的處理。
三、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的差異比較
(一)具體會計處理的差異比較。
(二)報告業績的差異比較。
1.對資產負債表的影響。
2.對合并當期損益表的影響。
3.對合并以后各期損益表的影響。
4.對財務指標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