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審計重要性的理論判斷
審計重要性是注冊會計師立足于會計報表使用者的角度對是否影響會計報表使用效果的錯報或漏報金額“ 臨界點”的一種專業判斷,它既是不影響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使用效果的錯報或漏報金額的最高界限,也是影響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使用效果的錯報或漏報金額的最低界限。本論文由無憂論文網整理提供在審計抽樣測試條件下,審計重要性水平實際上是注冊會計師就會計報表整體公允性而言所給定的可容忍誤差,而具體審計抽樣過程中的可容忍誤差實際上就是注冊會計師針對個別會計報表項目或個別經濟事項所分配的重要性水平。因此,可以認為審計重要性就是宏觀的可容忍誤差,而可容忍誤差就是微觀的重要性水平;審計重要性與可容忍誤差只有范圍和數量上的不同,而沒有性質上的差異。
二、審計重要性判斷的影響因素
(一)審計重要性的判斷與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能力直接相關,并且體現著注冊會計師的職業謹慎態度。專業判斷能力是注冊會計師專業技術水平的根本,也是其執業水平的集中體現。因而,具有不同經驗背景的注冊會計師針對同一企業、同一時期的同一會計報表,其審計重要性水平的判斷有可能不同;即便是同一注冊會計師依據同一企業、同一時期的不同會計報表進行審計重要性判斷,所體現的謹慎態度也會有所差異。
(二) 審計重要性的判斷離不開被審計單位的時空環境,因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使用者群體及運用會計報表所進行的決策和判斷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既定的。因此,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重要性的判斷時應當考慮這種多樣性和可變性以及由此帶來的審計風險水平的變化。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的會計報表的審計重要性水平很可能不同,同一時期、不同企業的會計報表的審計重要性水平也有可能不同。
(三) 有些地方注冊會計師協會就審計重要性的判斷提出機械的、甚至是強制性的統一計算辦法是不科學的,這種辦法只能有利于注冊會計師協會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規范性”進行檢查,而對注冊會計師利用自身的專業判斷能力和審計經驗有效地提高審計效率并同時規避審計風險不會產生有利的影響。在目前的情況下,這種做法既不能為注冊會計師提供有效的保護,也不利于培養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能力。因此,審計重要性水平的判斷應當交由注冊會計師自己掌握,注冊會計師協會只需要對其判斷過程的科學性、完整性進行監督和檢查,從而實現執業自主、責任自擔。
三、審計重要性判斷的內容
(一)對特定環境的判斷。“特定環境”應當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被審計單位所處的時空環境,即被審計單位目前所處的政治與政策環境、宏觀經濟環境、公眾對該被審計單位的投資信心等;二是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使用者群體所處的決策環境,比如社會經濟秩序狀況、國家對公眾投資的監管和保護力度、投資者所處的法律環境、公眾投資的理性程度和自我保護意識等。
(二) 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使用者群體的判斷。在充分的、自由的資本市場前提條件下,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使用者群體處于完全可變化狀態;而在目前的狀況下,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使用者群體是變化的,而為數眾多的非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使用者群體一般都是既定的。會計報表使用者群體的可變化性及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要求,直接影響審計風險水平和會計報表審計的潛在法律責任,同時也間接影響注冊會計師對審計重要性水平的判斷。
(三) 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使用目的的判斷。不同的會計報表使用者運用會計報表的目的具有差異性:有的借以進行投資決策,有的借以進行信貸決策,還有的借以進行交易和財務的決策等,決策的內容不同,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詳細程度和可靠性程度的要求也會有所差異。注冊會計師在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進行審計重要性的判斷時應當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四) 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可能存在的錯報或漏報及其嚴重程度的判斷。雖然注冊會計師審計并非專門為了發現和糾正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的錯報或漏報,但這些錯報或漏報的多少及其金額的大小會直接影響會計報表的使有效果,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合理的審計程序以發現那些可能會影響會計報表使用效果的所有重大錯報或漏報。“重大的” 也就是高于重要性水平的。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程序執行之前就應當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以及目前所處的特定環境等因素,在審計計劃中對審計的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判斷,并以此決定初步審計策略和審計基本程序。
(五) 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存在的錯報或漏報對會計報表整體使用效果影響程度的判斷。會計報表項目的性質不同,在會計報表使用過程中的作用也不同;不同的會計報表的使用目的對各會計報表項目的關注程度也有差異。因而,注冊會計師不單單要對會計報表的整體重要性水平進行判斷,而且還必須明確每個會計報表項目的重要性程度以及由此所決定的審計重要性水平的分配。一般情況下,會計報表項目在其使用過程中的重要性程度與其所分配的審計重要性水平應當呈反比例關系。
四、審計重要性的判斷正確與否,只能由未來的事實證明
(一)審計重要性判斷正確與否的理論假設
對審計重要性的判斷實際上是注冊會計師對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效果的重大錯報或漏報的最低金額的一種估計。這一估計的正確與否是通過審計重要性的估計水平與客觀水平的對比關系來體現的。假設某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重要性客觀水平——— 即不會導致會計報表使用效果受到直接影響、因而也不會導致注冊會計師承擔審計責任的錯報或漏報金額為10000元(當然,這一客觀的重要性水平在理論上和實務中只能假設),如果注冊會計師缺乏應有的職業判斷能力和職業謹慎態度,并因此而估計的審計重要性水平為15000 元(即人為高估),則審計程序自然會執行不足、審計工作中可以容忍的差錯金額也就人為擴大,如審計中發現了金額為12000 元的會計處理錯誤,主觀上看是不重要的,而客觀上卻是不可容忍的。注冊會計師的這種人為高估審計重要性水平的錯誤判斷,本論文由無憂論文網整理提供自然會導致審計風險的提高,其遭受法律訴訟的可能性也會提高。再比如同一會計報表條件下,注冊會計師估計的審計重要性水平為7000 元,則審計程序自然會執行得過多、審計工作效率自然下降、審計中的可容忍誤差人為降低,如審計中發現了金額為9000 元的會計處理差錯,主觀上看是一個重大差錯、應當要求被審計單位對此進行賬務調整,如不調整則會影響審計意見的類型。而實際上這一差錯金額是低于客觀上的重要性水平的、是可以容忍的。因此這種人為低估審計重要性水平的錯誤判斷只會影響審計效率、不會影響審計質量。與審計抽樣測試相結合,前者高估審計重要性水平屬于誤受風險的范疇,直接影響審計意見的正確性;而后者低估審計重要性水平則屬于誤拒風險的范疇,不會影響審計意見的正確性,但它會導致審計工作效率下降。
(二)審計重要性判斷正確與否的事實證明
因為客觀上的審計重要性水平只能依賴理論上的假設,所以到底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進行的審計重要性的判斷是否正確、這些判斷影響的到底是審計工作效率還是審計質量,只能在審計意見發表、并被會計報表使用者運用后由事實進行證明。當且僅當:國家的相關法律健全、司法公正、注冊會計師的過失與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損失有因果關系、會計報表使用者知道而且已經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才會因為對審計重要性的判斷錯誤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重要性的判斷方面出現了人為高估的現象、并因此而給投資者造成了損失,但由于國家沒有相應法律法規、或者由于司法有失公正、投資者不知道運用相應的法律去捍衛自己的權益等等,都會使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法律責任落不到實處、注冊會計師審計判斷的過失也就不會遭到應有的追究和懲處。這只能是注冊會計師的幸運,也是現代市場經濟的一種悲哀。
(三)關于審計重要性方面的社會期望與注冊會計師判斷的差距
以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審為基礎的審計抽樣測試是現代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主流,它是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并對其整體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主要方法。由于審計測試的原因,注冊會計師只能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證”,只能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是否能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達與披露發表自己的審計意見。因此,現代注冊會計師審計本身就潛在著注冊會計師對審計重要性的估計與判斷,這一點對于會計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運用審計意見十分重要而且關鍵。但是,由于長期的傳統審計意識的影響,人們總認為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并被發表無保留意見(肯定意見)的會計報表應當是正確無誤的、甚至是絕對可信賴的。因此,在審計意見的可靠性方面社會公眾的期望與注冊會計師所能提供的審計意見兩者之間存在著不小的認識方面的差距,其關鍵原因之一就是是否允許審計重要性的存在:社會各界當然希望不存在審計重要性問題或審計重要性為零;而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卻決定了注冊會計師審計并不能將差錯糾弊作為自己的主要職責和社會功能,它只需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所有重大方面”進行“ 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
(四)注冊會計師協會在審計重要性判斷方面應當充任的角色
基于前文的討論可以得出結論:現代審計測試條件下的審計意見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正確。這也是廣大熟悉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人們的共識。但是應當明確,這并不意味著注冊會計師就可以任意發表無保留審計意見,而將現代審計中的抽樣測試和審計重要性判斷作為開脫自身法律責任的客觀理由。問題的關鍵在于: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抽樣測試和審計重要性判斷時是否遵守了審計規范的要求,是否保持了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若回答是否定的,而且事實證明注冊會計師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既遵守了審計準則和規范,又保持了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但是事實又證明注冊會計師確實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這也同時說明注冊會計師對審計重要性的判斷和運用并非恰如其分,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以行業代表的身份對注冊會計師進行適當的法律保護,甚至使注冊會計師免遭處分和責難。因此,注冊會計師協會不能代替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重要性的判斷;審計重要性水平應當由注冊會計師在遵守執業準則與規范、保持應有職業謹慎態度的條件下通過長期的審計實踐經驗積累進行自我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