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源作為生產要素在現代化企業特別是在高科技企業中已經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企業創造超常效益和迅速積累財富的基本源泉。人力資本在企業價值創造中具有與物力資本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的作用。為了順應時代發展和更好地計量企業的投入產出的經濟效益,許多學者把對人力資源的研究引入會計領域,希望用會計方法計量企業人力資源的經濟效益。目前我國會計學界對人力資源會計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建立了不同于傳統會計的人力資源會計模式。在對人力資源會計的研究中,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思路基本是研究人力資源會計模式是什么,它們是否可以納入財務報表或財務報表如何進行改進才能容納人力資源信息等。由于這些研究存在著諸多的理論和操作難題,使得人力資源會計遲遲不能被運用到實踐中去。鑒于人力資源及其所蘊含的人力資本在企業創造價值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繞過人力資源會計確認與計量的難題,盡快研究人力資源的表外信息披露內容,因為表外披露也是財務報告的重要內容,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其重要性將日漸加強。
二、會計法律法規有關人力資源信息披露的規定
我國現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對企業人力資源信息披露沒有作出條文規定,可以說我國財政部制定的會計法律法規在人力資源信息披露方面還是一片空白。
證監會發布的關于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條令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中規定:年度報告應當記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持股變動情況、年度報酬情況。證監會公告[2008]4號《基金管理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十一條和證監會公告[2008]8號《期貨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第十八條中都規定:公司應簡介其員工的有關情況,主要包括:員工人數、專業結構、年齡分布、受教育程度等。《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0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上市公司人力資源信息披露方面作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不僅披露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還包括了披露核心技術團隊或關鍵技術人員(非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對公司核心競爭能力有重大影響的人員的變動情況,并說明變動對公司經營的影響及公司采取的應對措施及在職員工的數量、專業構成(如生產人員、銷售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行政人員)、教育程度及公司需承擔費用的離退休職工人數。
由此看來,在證監會發布的條令中,只有對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準則中詳細規定了對公司人力資源信息披露的具體內容以及對核心技術團隊或關鍵技術人員的披露。但在對主板上市公司的人力資源信息披露中卻只粗略規定了要披露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
從以上財政部、證監會等政策制定者頒布的會計法律規章等對上市公司人力資源信息披露的規定中可以看出,我國人力資源相關信息披露還不夠充分,對于廣大投資者關心的上市公司人力資源質量、數量方面的信息,還無法滿足廣大的投資者、債權人等人力資源信息需求者的需要。筆者認為,財政部、證監會等政策制定部門應當制定人力資源信息披露的方案,規范上市公司人力資源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只需即時、準確、客觀地披露人力資源的數量和質量方面的信息,廣大的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等人力資源信息需求者在進行投資決策時,根據上市公司提供的這些人力資源信息以及其他各方面的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作出自己的合理判斷。
三、上市公司人力資源信息披露方案建議
根據人自身能力的大小及其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作用,可以把企業員工分為一般生產人員、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其中一般生產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負責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等常規性活動,不需要很高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技術人員負責企業新產品研發和生產中故障診斷及排除,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高級管理人員則負責企業統籌規劃和發展壯大的重任。
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相關信息是外部投資者、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等信息需求者最為關心的人力資源信息。獲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人力資源信息,有助于外部信息需求者更全面更合理地評價一個企業的未來發展能力、獲益能力,它是衡量及維持對企業信心的重要因素。針對財政部與證監會等頒布的會計法律規范和信息披露規范中人力資源信息披露存在的不足,筆者提出以下人力資源信息披露的建議。
首先,應披露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高級管理人員的能力(包括知識、經驗、組織和領導才能等)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在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中披露高級管理人員的主要工作經驗、受教育程度、工作業績及重大失誤(必要時說明取得顯著業績或出現重大失誤時的背景)、經營理念等等,將有助于外部信息使用者了解高級管理人員的經營、組織、領導能力,預測該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可能作出的貢獻或帶來的損失,從而對公司的發展方向、所面臨的風險、可能獲得的收益,以及達到預定經營目標的可能性等作出更加準確的判斷。
其次,應披露技術人員和技術團隊的情況(由于技術人員是公司寶貴的人力資源,出于保護公司核心競爭力及商業秘密的考慮,上市公司可以不對每個關鍵技術人員的信息單獨披露,而是以技術團體形式披露)。在知識經濟時代,技術和知識是一個企業發展的根本,而技術人員尤其是核心技術人員則是企業最主要的技術支持。上市公司報告中應該披露技術團隊的學歷構成及比重、平均年齡、任職期(反映企業人員結構的相對穩定程度)、主要的技術成果(可以不披露商業秘密以及有損于企業競爭力的信息)。對于高科技上市公司、金融行業上市公司或以人力資源為最重要的生產資料的上市公司來說,技術人員及技術團隊的信息對于外部信息使用者判斷公司的競爭能力、發展潛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等都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公司背景資料。
再次,應披露員工整體水平。除了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團隊以外,披露員工整體水平有助于外部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的概況和發展潛力。從成本效益的角度考慮,不必對普通員工的信息進行過細的披露。相對來說,上市公司員工的教育程度結構(例如,碩士以上員工所占百分比、本科以上員工所占百分比,等等)、年齡結構、技術結構、流動狀況等是較為重要的指標。
最后,上市公司披露企業內部人力資源培訓與考核情況。上市公司對員工培訓所投入的人力、財力、物力的多少,可以反映企業對人力資源效率的重視程度和一個企業的未來發展趨勢,成長型的企業一般比較關注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培訓,充分利用企業人力資源,提高企業生產率。而處于衰退時期的企業往往不注重員工的培訓,員工知識結構落后,人浮于事。
四、結論
隨著知識經濟和信息化的快速發展,人力資源在企業經營管理和創造價值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受社會經濟環境和文化因素的制約,我國實施人力資源會計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當前的緊要任務是解決人力資源信息表外披露問題。本文通過研究我國會計法律法規對上市公司人力資源信息披露的不足及存在的問題,為政策制定者規范上市公司人力資源信息披露提出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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