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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會計制度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3-03-22
【生效日期】1993-07-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運輸

(民用航空)企業會計制度

           (1993年3月22日財政部發布)
  
  一、總說明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航空運輸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航空運輸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加、減少或合并基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薄,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薄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當地稅務機關、開戶銀行。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6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35天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順序號 編號  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現金
  2     102    銀行存款
  3     109    其他貨幣資金
  4     111    短期投資
  5     112    應收票據
  6     113    應收帳款
  7     114    壞帳準備
  8     115    預付帳款
  9     119    其他應收款
  10    121    器材采購
  11    122    航材消耗件
  12    123    高價周轉件
  13    124    普通器材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器材成本差異
  16    133    委托加工器材
  17    134    機上供應品
  18    139    待攤費用
  19    151    長期投資 
  20    161    固定資產
  21    165    累計折舊
  22    166    固定資產清理
  23    169    在建工程
  24    171    無形資產
  25    181    遞延資產
  26    19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27    201    短期借款
  28    202    應付票據
  29    203    應付帳款
  30    204    國際票證結算
  31    205    國內票證結算
  32    209    其他應付款
  33    211    應付工資
  34    214    應付福利費
  35    221    應交稅金
  36    223    應付利潤
  37    224    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38    229    其他應交款
  39    231    預提費用
  40    241    長期借款
  41    251    應付債券
  42    261    長期應付款
  三、所有者權益類
  43    301    實收資本
  44    311    資本公積
  45    313    盈余公積
  46    321    本年利潤
  47    322    利潤分配
  四、損益類
  48    401    運輸收入
  49    403    通用航空收入
  50    404    機場服務收入
  51    405    運輸成本
  52    406    通用航空成本
  53    407    機場服務費用
  54    408    銷售費用
  55    409    營業稅金及附加
  56    411    其他業務收入
  57    412    其他業務支出
  58    421    管理費用
  59    422    財務費用
  60    431    投資收益
  61    441    營業外收入
  62    442    營業外支出
  
  附注: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上列會計科目作必要增減或合并:
  1.統一核算的專業公司或有獨立核算的附屬企業的企業可以增設“撥付所屬資金”科目,附屬企業可相應增設“上級撥入資金”科目。
  2.有調劑外匯業務的企業,可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3.企業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增設“備用金”科目。
  4.國家撥給特種儲備資金的企業,可以增設“特種儲備物資”科目和“特種儲備基金”科目。
  5.采用實際成本進行器材日常核算的企業,可以不設“器材采購”和“器材成本差異”科目,增設“在途器材”科目。
  6.根據需要,企業可以不設置“器材成本差異”科目,而在“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低值易耗品”“普通器材”“機上供應品”等科目內分別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
  7.低值易耗品較少的企業,可以將其并入“普通器材”科目。
  8.預付帳款不多的企業,可以不設“預付帳款”科目,將預付帳款在“應付帳款”科目核算。
  9.企業如發行1年期以下的短期債券,可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10.對其他業務中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經常性業務,企業可以參照相應行業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收入、成本、費用、稅金等科目,單獨核算。
  11.還有未包括在會計科目表范圍內的其他資產、其他負債的,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增設有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月末、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
  二、本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資金等貨幣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1年的其他投資。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其中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本表下端補充資料欄填列。
  4.“應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因在承運由國內、外企業銷售的國內、國際客、貨、郵運輸票證或由其他單位組織的國內、國際專、包機業務,和對外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銷售運輸票證、組織專、包機或接受勞務的單位收取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5.“壞帳準備”項目,反映企業提取尚未轉銷的壞帳準備。本項目應根據“壞帳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其中借方余額應以“-”號表示。
  6.“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預付帳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預付帳款”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有貸方余額的,應在本表“應付帳款”項目內填列。如“應付帳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有借方余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7.“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對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應收和暫付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8.“存貨”項目,反映企業期末結存在庫、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普通器材、低值易耗品、機上供應品等。本項目應根據“器材采購”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普通器材”“低值易耗品”“器材成本差異”“委托加工材料”“機上供應品”“運輸成本”“通用航空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或分析填列。
  9.“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后各期分期攤銷的費用。企業的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及大修理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遞延資產”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數字之內。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額,在本項目內反映;增設“外匯價差”科目的企業,該科目如有借方余額,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10.“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轉銷或作其他處理流動資產盤虧、毀損扣出盤盈后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企業待處理的固定資產的凈損失,應在本表“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項目內另行反映。
  11.“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除以上流動資產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產的實際成本,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2.“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不準備在1年內變現的投資。長期投資中,將于1年內到期的債券,應在流動資產類下“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數額填列。  
  13.“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企業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及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產權尚未確定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原價在“其中”項單獨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4.“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企業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凈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為貸方余額應以“-”號填列。
  15.“在建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交付安裝的設備價值,未完建筑安裝工程已經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已經建筑安裝完畢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裝工程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等。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6.“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扣除攤銷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7.“遞延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尚未攤銷的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及大修理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遞延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8.“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反映除以上資產以外的其他長期資產,本科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9.“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下的借款。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0.“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企業為了抵付貨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應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器材或接受勞務供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
  22.“國際票證結算”項目,反映企業銷售后待結算的國際運輸票證款頂。本項目應根據“國際票證結算”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貸方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3.“國內票證結算”項目,反映企業銷售后待結算的國內運輸票證款項。本科目應根據“因內票證結算”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貸方期末余額填列。
  24.“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所有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如應付保險費、存入保證金等。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5.“應付工資”項目,反映企業尚未付的職工工資,本項目根據“應付工資”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應付工資”科目期末如為借方余額,本項目以“-”號填列。
  26.“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福利費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為借方余額,應以“-”號填列。
  27.“未交稅金”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各種稅金(多交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8.“未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應付未付給投資者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利潤(多付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9.“未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項目,反映企業應交而未交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本項目應根據“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科目的期末額填列。(多交數以“-”填列)。
  30.“其他未交款”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除稅金以外的各種款項(多交數以“-”號填列)。未交旅游發展基金,未交機場管理建設費還應在“其中”項內單獨填列。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1.“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預提費用”科目有借方余額,應合并在“待攤費用”項目內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
  32.“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科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3.“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上的借款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4.“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發行的尚未償還的各種債券的本息。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債券”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5.“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期末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如在采用補償貿易方式下引進國外設備,尚未歸還外商的設備價款;企業應付未付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6.“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以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本科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中將于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應在本表“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內另行反映。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均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余額扣除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數后的余額填列。
  37.“實收資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8.“資本公積”項目和“盈余公積”項目,分別反映企業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的期末余額。應分別根據“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9.“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用“-”號反映。
  損益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在月份、年度內利潤(虧損)的實現情況。
  二、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報表時,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并將“本月數”欄改成“上年數”欄。如果上年度損益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與本年度損益表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數”欄。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及其填列方法:
  1.“主營業務收入”項目,反映企業運輸、通用航空和機場服務等主要經營業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機場服務收入”科目填列。
  2.“主營業務成本”項目,反映企業運輸、通用航空、機場服務等主營業務所耗費的成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運輸成本”通用航空成本”和“機場服務費用”科目填列。
  3.“銷售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在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各項銷售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銷售費用”科目發生額填列。
  4.“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企業主營業務應負擔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本項目應根據“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5.“其他業務利潤”項目,反映企業除運輸、通用航空、機場服務等主營業務外的其他業務收入扣除其他業務成本及應負擔的費用、稅金后的利潤(如為虧損應以“一”號表示)。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企業增設有關科目核算其他業務收支的,其實現的利潤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6.“管理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發生額填列。
  7.“財務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財務費用。本項目應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發生額填列。
  8.“投資收益”項目,反映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其中包括分得的投資利潤、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以及認購的股票應得的股利以及收回投資時發生的收益等。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損失,本項目用“一”號填列。
  9.“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企業經營業務以外的收入和支出。這兩個項目分別根據“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0.“利潤總額”項目,反映企業全年實現的利潤。如為虧損,則以“-”號在本項目內填列。
  財務狀況變動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在年度內流動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以及各項流動資金的增加或減少情況。  
  二、本表左方反映流動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右方反映各項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增減情況。左方流動資金的來源合計數與流動資金運用合計數的差額,與右方流動資產增減凈額與流動負債增減凈額,都反映全部資金增減凈額,兩者應該相等。
  三、本表“流動資金來源和運用”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本年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實現的利潤(如為虧損用“-”號表示),本項目應根據“損益表”上“利潤總額”項目“本年累計數”欄的數字填列。
  2.“固定資產折舊”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累計提取的折舊,本項目應根據“累計折舊”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累計攤入成本、費用的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價值,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4.“固定資產盈虧(減盤盈)”項目,反映企業經批準在營業外支出列支的固定資產盤虧減去盤盈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和“營業外收入”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中固定資產盤虧損失扣除固定資產盤盈收益后的差額填列。
  5.“清理固定資產損失(減收益)”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由于出售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中固定資產清理損失扣除固定資產清理收益后的差額填列。
  6.“其他不減少流動資金的費用和損失”項目,反映不包括在以上項目中的其他不減少流動資金的費用和損失。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分析填列。
  7.“固定資產清理收入(減清理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清理固定資產發生的變價收入、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收入以及因固定資產損失而向過失人或保險公司收回的賠償款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分析填列。
  8.“增加長期負債”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長期負債累計增加數。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企業年度內歸還長期負債累計數,應在本表“償還長期負債”項目單獨填列,不從本項目數字內扣除,但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應從本科目內扣除后在“流動負債本年增加數”部分單列項目反映。
  9.“收回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收回的長期投資累計數,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年度內企業增加長期投資應在本表“增加長期投資”項目單獨反映,不從本項目數字內扣除。
  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應在“流動資產本年增加數”部分單列項目反映,在填列“增加長期投資”項目時,應按扣除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數額填列。
  10.“對外投資轉出固定資產”項目和“對外投資轉出無形資產”項目,分別反映年度內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累計數。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方發生額有關數字與“累計折舊”“長期投資”科目的借方發生額有關數字分析填列。
  11.“資本凈增加額”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增加的資本累計數。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科目的年末余額與年初余額的差額合計數填列。
  12.“應交所得稅”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應交納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應交所得稅”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13.“提取盈余公積”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提取的盈余公積。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提取盈余公積”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計算填列。企業以盈余公積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以“-”號表示。上述利潤分配各項目,均不包括調增調減本年利潤相應調整的利潤分配數。
  14.“應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已分配的應付投資者及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應付利潤”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15.“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增加凈額”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增加固定資產凈值和建造固定資產而支出的資金累計數,包括收回長期投資增加的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盤盈不包括在本項目數字之內)。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6.“增加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增加累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除上述已列明的以外,其他各項目的減少數均以“-”號表示。
  四、本表流動資金各項目反映流動資產增減和流動負債增減情況,應根據“資產負債表”中各項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的年初數和年末數的差額直接填列。年末數大于年初數的為增加,在表上以正數填列;年末數小于年初數的為減少,在表上以“-”號填列。
  五.為了全面反映企業流動資金增減變動的產生原因,便于財務分析,對于不直接影響流動資金的某些項目,在本表中也填列了項目予以反映,為如實反映企業流動資金來源、運用以及增減情況,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本表中增加或減少必要項目。
  利潤分配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利潤分配的情況和年末未分配利潤的結余情況。
  二、本表“本年實際”欄,根據當年“本年利潤”及“利潤分配”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上年實際”欄根據上年“利潤分配表”填列。其中“利潤總額”;項目應反映上年“利潤總額”項目加、減“上年利潤調整”項目后的數字。如果上年度利潤分配表與本年度利潤分配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實際”欄內。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
  1.“利潤總額”項目,反映企業全年實現的利潤。如為虧損,則以“-”號在本項目內填列。本項目的數字應與“損益表”上“利潤總額”項目的本年度數一致。
  2.“應交所得稅”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利潤應交的所得稅。
  3.“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上年年末未分配的利潤,如為未彌補的虧損,以“-”號在本項目內填列。本項目的數字應與上年利潤分配表“未分配利潤”項目的“本年實際”數一致。如因某種原因需要對上年利潤和利潤分配進行調整的,調整數應在本表“上年利潤調整”項目單獨反映,不調整本項目的數字。其中,調整增加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還應在“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單獨反映,如為調減利潤沖抵的所得稅,用“-”號反映。
  4.“盈余公積補虧”項目,反映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的虧損。
  5.“提取盈余公積”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
  6.“應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應付給投資者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利潤。
  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各項主營業務的收入、成本、費用、稅金以及實現利潤的情況。
  二、直接從事運輸生產和通用航空作業的企業,主營業務收支按收入種類在各項目中分析、計算填列;為運輸生產和通用航空服務的企業,主營業務收支按服務項目在各項目中分析、計算填列。
  三、其他業務部分,如需要填列應根據業務的項目分析、計算,在相應各項目中填列。

附錄:            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目錄
  
  一、器材的收發業務
  (一)器材的收入
  (二)器材的發出
  (三)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四)機上供應品的核算
  (五)委托加工器材的核算
  二、生產費用核算業務
  (一)運輸成本的核算
  (二)通用航空成本的核算
  (三)機場服務費用的核算
  (四)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的核算
  (五)預提費用的核算
  三、運輸票證結算
  (一)國際運輸票證結算
  (二)國內運輸票證結算
  四、收入的核算
  (一)運輸收入的核算
  (二)通用航空收入的核算
  (三)機場服務收入的核算
  五、對外投資業務
  (一)短期投資
  (二)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三)長期投資--債券投資
  (四)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六、固定資產增減業務
  (一)固定資產的取得
  (二)固定資產的折舊
  (三)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
  (四)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七、無形資產核算業務
  (一)無形資產的取得
  (二)無形資產的轉讓
  (三)無形資產的投資
  (四)無形資產的攤銷
  八、應收應付業務
  (一)應收票據
  (二)應收帳款
  (三)預付帳款
  (四)其他應收款
  (五)應付票據
  (六)應付帳款
  (七)應付工資  
  (八)其他應付款
  (九)應付福利費
  (十)應交稅金
  (十一)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九、借款業務
  (一)短期借款
  (二)長期借款
  (三)應付債券
  (四)長期應付款
  十、財務成果收支業務
  (一)其他業務收支
  (二)管理費用
  (三)財務費用 
  (四)投資收益
  (五)營業外收支
  (六)結轉本年利潤
  (七)利潤分配
  十一、外幣業務
  (一)在外匯調劑市場買入的外幣
  (二)在外匯調劑市場賣出的外幣
  (三)調劑外匯額度
  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一、器材收發業務
  (一)器材的收入
  A.按計劃成本核算
  1.外購器材
  (1)根據發票帳單支付器材價款和運雜費
  借:器材采購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其他貨幣資金)
  (2)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
  借:器材采購
   貸:應付票據
  (3)預付器材價款
  借:預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4)已經預付貨款的器材驗收入庫,根據發票帳單的應付金額
  借:器材采購
   貸:預付帳款
  (5)補付上項貨款
  借:預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6)退回上項多付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帳款
  (7)購入器材應負擔的自營運輸費用
  借:器材采購
   貸:運輸成本
  (8)應向供應單位、運輸機構等收回的器材短缺或其他沖減器材采購成本的賠償款項,應根據有關的索賠憑證
  借:應收帳款(或其他應收款)
   貸:器材采購
  (9)購入器材運輸途中非常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器材采購
  (10)月終,根據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的器材憑證(包括本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上月收料憑證),按計劃成本
  借: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貸:器材采購
  (11)將上項器材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進行轉帳: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額
  借:器材成本差異
   貸:器材采購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額
  借:器材采購
   貸:器材成本差異
  (12)月終,根據尚未收到發票帳單的收料憑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帳(下月初用紅字轉回)
  借: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2.自制完成驗收入庫的器材
  借:航材消耗件等(計劃成本)
    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運輸成本
     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3.投資人投入的器材
  借: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等(計劃成本)
    器材成本差異(確定的價值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實收資本(確定的價值)
     器材成本差異(確定的價值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4.送修、索賠的高價周轉件驗收入庫時,按實際支付的修理費用
  借:器材成本差異
   貸:應付帳款
     銀行存款等
  B、按實際成本核算:
  1.購入的已入庫的器材,支付價款、運雜費等
  借: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其他貨幣資金等)
  2.購買的已入庫的器材,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
  借: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貸:應付票據
  3.對已經付款或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但器材尚未到達的收料憑證
  借:在途器材
   貸:銀行存款
     應付票據
  4.上述器材驗收入庫時
  借: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貸:在途器材
  5.月份終了,已經收到器材和結算憑證,但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按實際成本。
  借: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6.送修、索賠的高價周轉件驗收入庫時,按實際支付的修理費用
  借:高價周轉件
   貸:應付帳款
     銀行存款等
     其他核算內容比照計劃成本辦法
  (二)器材的發出
  1.器材(除高價周轉件)領用和退回的器材
  (1)生產維修部門和管理部門領用的器材,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等
   貸:航材消耗件
     普通器材
  (2)在建工程領用的器材
  借:在建工程 
   貸:普通器材
     航材消耗件
  (3)售票處、辦事處領用的器材
  借:銷售費用
   貸:普通器材
  (4)生產維修車間退回剩余的器材,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航材消耗件
    普通器材
   貸: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等
  (5)月末,結轉本月耗用器材應分攤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貸:器材成本差異 
  2.高價周轉件的發出
  為本單位飛機維修領用的,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高價周轉件--高價周轉件攤銷
   貸:高價周轉件--在庫高價周轉件
  3.器材交庫的下腳廢料
  按計劃成本估價入帳
  借:普通器材
    航材消耗件
   貸:運輸成本等
  4.對外銷售的器材
  (1)按計劃成本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2)月末,結轉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器材成本差異
  5.投資轉出的器材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貸: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在庫高價周轉件
     器材成本差異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6.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虧、毀損的器材
  按實際成本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7.按期攤銷高價周轉件價值
  借:運輸成本
   貸:高價周轉件--高價周轉件攤銷
     器材成本差異--高價周轉件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按實際成本核算的企業比照上述分錄處理
  (三)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1.一次攤銷
  (1)領用低值易耗品,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結轉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貸: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報廢的殘料價值沖減當月的成本費用
  借:普通器材等
   貸: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2.分次攤銷
  (1)領用低值易耗品,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待攤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2)分次攤銷計入成本費用時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貸:待攤費用
  (3)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報廢的殘料價值沖減當月的成本費用
  借:普通器材等
   貸: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3.月末,按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分攤領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待攤費用
   貸:器材成本差異
  (四)機上供應品的核算
  購入、自制的機上供應品,比照購入、自制器材核算進行。
  1.按規定領用、發出的航線運營中為旅客提供的機上供應品,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借:運輸成本
   貸:機上供應品
  2.對外銷售的機上供應品,按計劃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機上供應品
     按銷售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應收帳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3.月末,按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分攤領用機上供應品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運輸成本
    其他業務支出
   貸:器材成本差異
  (五)委托加工器材的核算
  1.委托外單位加工發出的器材,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結轉
  借:委托加工器材
   貸:航材消耗件等
  2.計算上述發出委托加工器材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委托加工器材
   貸:器材成本差異
  3.支付委托加工器材的加工費用、運雜費用等
  借:委托加工器材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應付帳款)
  4.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器材
  借:航材消耗件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委托加工器材
     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5.退回委托外單位加工多余的器材
  借:航材消耗件等(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委托加工器材(實際成本)
     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二、生產費用核算業務
  (一)運輸成本的核算
  企業發生的各項運輸成本
  借:運輸成本
   貸: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現金
     銀行存款
     應付帳款等
  (二)通用航空成本的核算
  企業發生的各項通用航空成本
  借:通用航空成本
   貸:航材消耗件
     普通器材
     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現金
     銀行存款
     應付帳款等
  (三)機場服務費用的核算
  企業發生的各項機場服務費用
  借:機場服務費用
   貸:普通器材
     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現金
     銀行存款
     應付帳款等
  (四)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的核算
  1.發生的待攤費用、遞延資產
  借:待攤費用
    遞延資產
   貸:銀行存款
     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金等
  2.分期攤銷待攤費用、遞延資產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貸:待攤費用
     遞延資產
  (五)預提費用的核算
  1.按月預提保險費、借款利息、修理費等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財務費用等
   貸:預提費用
  2.實際支出時
  借:預提費用
   貸:銀行存款
     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等
  3.調整實際支出數與預提數的差額
  (1)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數的差額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財務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等
  (2)實際支出數小于預提數的差額作與上述相反的分錄
  三、運輸票證結算
  (一)國際運輸票證結算
  1.企業銷售國際運輸票證(客票、貨郵運票)時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國際票證結算
  2.企業接受外航的客票、旅費證、預付票款通知等運輸票證,換開本企業的國際運輸票證時
  借:應收帳款
   貸:國際票證結算
  3.售票部門發生的退票業務
  借:國際票證結算
   貸:現金
     銀行存款
  4.企業發售的國際運輸票證,凡由本企業承運的
  借:國際票證結算
   貸:運輸收入--國際航線運輸收入
  (二)國內運輸票證結算
  1.企業發售國內航線(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的客、貨、郵、逾重行李票證、組織專包機運輸取得銷售款時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國內票證結算
  2.售票企業收到由本企業發售、由其他企業承運的票證,向外結算時
  借:國內票證結算(全額)
   貸:銀行存款(扣除手續費的凈額)
     其他業務收入--代理手續費
  3.本企業發售、并由本企業承運的票證
  借:國內票證結算
   貸:運輸收入--國內航線運輸收入
  四、收入的核算
  (一)運輸收入的核算
  1.國際航線運輸收入
  (1)企業在國際航線(不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承運國際運輸票證(包括本公司和外航的),按規定計算出本企業應得的收入
  借:國際票證結算
   貸:運輸收入
  (2)由其他企業銷售、本企業承運的國際運輸票證
  借:應收帳款(扣除手續費后的凈額)
    銷售費用--代理手續費
   貸:運輸收入(全額)
  (3)企業組織并承運的國際專包機任務取得的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運輸收入
  (4)企業承運而由其他企業組織的國際專包機的收入
  借:銀行存款(扣除手續費后的凈額)
    銷售費用--代理手續費
   貸:運輸收入(全額)
  2.國內航線運輸收入
  (1)企業在國內航線上(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和國際專包機回程段)承運由本企業銷售的票證而取得的收入
  借:國內票證結算
   貸:運輸收入
  (2)企業在國內航線上承運而由其他企業銷售的票證取得的收入
  借:應收帳款(扣除手續費后的凈額)
    銷售費用--代理手續費
   貸:運輸收入(全額)
  (3)本企業組織并由本企業承運的國內專包機收入
  借:國內票證結算
   貸:運輸收入
  (4)其他單位組織而由本企業承運的國內專包機收入
  借:應收帳款(扣除手續費后的凈額)
    銷售費用--代理手續費
   貸:運輸收入(全額)
  3.月末,企業以運輸收入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應上交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時
  借:運輸收入
   貸: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二)通用航空收入的核算
  1.企業根據所完成的通用航空任務,按規定費率計算收入并開出帳單結算時
  借:應收帳款
   貸:通用航空收入
  2.企業完成由其他企業組織代理的通用航空業務,支付代理手續費時
  借:銷售費用--代理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三)機場服務收入
  機場為飛機起降和過港旅客提供各種服務及設施租賃取得的收入
  借:銀行存款
    應收帳款
   貸:機場服務收入
  五、對外投資業務
  (一)短期投資
  1.企業購入的各種股票和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短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2.如果購入的股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將其作為應收款處理。
  借:短期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
  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支取的股利)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價款)
  3.收到發放的股利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股利)
   貸:投資收益(實際收到的股利扣除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部分)
     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未支取的股利部分)
  4.出售股票和債券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價款)
    投資收益(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成本和未支取的股利部分)
   貸:短期投資(實際成本)
     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未支取的股利)
     投資收益(實際收到貸的金額大于成本和未支取的股利部分)
  5.債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收益(實際成本)
     投資收益(利息)
  (二)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1.購入股票,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貸:銀行存款
  2.購入的股票,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已經宣告發放但尚未支取的股利
  借:長期投資--股票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但尚未支取的股利)
    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取的股利)
   貸:銀行存款
  3.采用成本法記帳的企業,收到發放的股利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4.采用權益法記帳的企業,對于投資權益的變動
  (1)期末,根據接受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的增加額
  借: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貸:投資收益
  (2)分得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3)期末,根據接受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減少,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的減少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三)長期投資--債券投資
  1.購入債券
  借:長期投資--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
   貸:銀行存款
  2.購入債券,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債券利息的
  借:長期投資--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債券利息)
    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利息部分)
   貸:銀行存款
  3.每期結帳時,應分別情況處理
  (1)面值購入的債券
  借: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上應計的當期利息)
   貸:投資收益
  (2)溢價購入的債券
  借: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上應計的當期利息)
   貸:長期投資--債券投資(當期應分攤的溢價金額)
     投資收益(債券上應計的當期利息扣除溢價攤銷額后的差額)
  (3)折價購入的債券
  借: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上應計的當期利息)
    長期投資--債券投資(當期應攤銷的折價金額)
   貸:投資收益(債券上應計利息與折價攤銷額的合計)
  (4)債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銀行存款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長期投資--債券投資(債券面值部分)
     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上的應計利息中的已計利息部分)
     投資收益(債券上的應計利息中未計利息部分)
  (四)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1.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確認的價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
  2.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現金、器材等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銀行存款
     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器材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3.用已入帳的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貸:無形資產
  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收到其投資分得的利潤
  借:銀行存款等
   貸:投資收益
  5.采用權益法核算的企業
  (1)期末,根據接受投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的增加額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貸:投資收益
  (2)實行收到分回的利潤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3)期末,根據接受投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的減少,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的減少額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4)收回其他投資
  借:固定資產
    銀行存款等
    投資收益(收回的投資小于投出資金的差額)
   貸:累計折舊
     長期投資
     投資收益(收回的投資大于投出資金的差額)
  六、固定資產的增減業務
  (一)固定資產的取得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實價、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等)記帳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累計折舊等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1)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買價、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等)記帳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2)發生的安裝等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應付工資
     普通器材等
  (3)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和安裝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
  (1)自營工程領用的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工程)
   貸:在建工程(工程物資)
  (2)自營工程領用本企業的器材
  借:在建工程
   貸:普通器材等
  (3)自營工程發生的其他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應付工資
     長期借款等
  (4)固定資產購建完工,交付生產使用,按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貸: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4.出包工程
  (1)預付工程價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2)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單位帳單,補付或補記工程價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3)固定資產交付生產使用,按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5.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
  (1)固定資產的價值小于帳面原值的
  借:固定資產(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
   貸:累計折舊(確定的價值與帳面值的差額)
     實收資本(確認的價值)
  (2)確認的價值大于帳面原值的,按確認的價值記帳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等
  6.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記帳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應付款
     銀行存款等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累計折舊
     資本公積
  (二)固定資產的折舊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等
   貸:累計折舊
  (三)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
  1.企業出售、報廢和毀損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凈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價)
  2.發生的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等
  3.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
  借:銀行存款
    普通器材等
   貸:固定資產清理
  4.應收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
  借:其他應收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5.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外理固定資產凈收益
  6.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損失
  (1)屬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2)屬于正常的處理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四)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1.盤盈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重置完全價值)
   貸:累計折舊(估計折舊)
     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凈值)
  2.盤虧的固定資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價)
  3.轉銷固定資產盤盈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盤盈)
  4.轉銷固定資產盤虧
  借: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七、無形資產核算業務
  (一)無形資產的取得
  1.購入或自行創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各種無形資產按實際支出記帳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等
  2.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無形資產,按確認的價值
  借: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二)無形資產的轉讓
  1.企業向外轉讓已入帳的無形資產,收到轉讓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2.結轉轉讓無形資產的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無形資產
  (三)無形資產的投資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貸:無形資產
  (四)無形資產的攤銷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
  八、應收應付業務
  (一)應收票據
  1.企業銷售產品等取得商業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其他業務收入等
  2.企業的應收帳款改按商業匯票結算方式,應在接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時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帳款
  3.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票面價值)
  4.應收票據到期,收回本息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財務費用(利息部分)
     應收票據(票面價值)
  (二)應收帳款
  1.企業業務收入發生的應收帳款
  借:應收帳款
   貸:運輸收入
     通用航空收入
     機場服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等
  2.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
  借:應收帳款
   貸:銀行存款等
  3.企業的應收帳款改用商業匯票結算,在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時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帳款
  4.企業收到應收帳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
  5.核銷壞帳損失
  借:壞帳準備
   貸:應收帳款
  6.已確認并轉銷的壞帳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
  借:應收帳款
   貸:壞帳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
  7.貼現的商業匯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行存款不足支付、申請貼現的企業收到銀行退回的應收票據和支款通知或已轉作逾期貸款處理的通知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三)預付帳款
  1.企業預付貨款
  借:預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2.收到所購物品,根據發票帳單等列明的金額
  借:器材采購等
   貸:預付帳款
  3.補付的貨款
  借:預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4.退回多付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帳款
  (四)其他應收款
  1.企業發生其他應收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現金等
  2.收回各種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現金等
   貸:其他應收款
  (五)應付票據
  1.企業對外發生債務時所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
  借:器材采購
   貸:應付票據
  2.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3.收到銀行支付本息通知時
  借:應付票據
    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六)應付帳款
  1.企業購入器材、物資等已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時,應根據有關憑證(發票帳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
  借:器材采購等
   貸:應付帳款
  2.企業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款項,應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帳單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等
   貸:應付帳款
  3.企業償付應付帳款時
  借:應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4.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抵付應付帳款
  借:應付帳款
   貸:應付票據
  (七)其他應付款
  1.發生其他應付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營業外支出等
   貸:其他應付款
  2.支付其他應付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等
  (八)應付工資
  1.企業向銀行提取現金準備發放工資時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3.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等
  4.職工在規定的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發放工資的單位及時交回財務會計部門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5.月份終了,將本月應發的工資進行分配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在建工程
    應付福利費
   貸:應付工資
  (九)應付福利費
  1.企業提取福利費
  借: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付福利費
  2.支付職工醫藥衛生費用、職工困難補助和其他福利費用以及應付的醫務、福利人員工資等
  借:應付福利費
   貸:現金
     銀行存款
     應付工資等
  (十)應交稅利
  1.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應交納的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
  2.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交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
  3.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當月應交納的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應交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
  4.企業在工程項目交付使用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算出工程項目應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金
  5.企業交納的各種稅金
  借:應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6.企業與稅務機關結算或清算后,補交的稅金
  借:應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退回多交的稅金,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7.期末,企業計算出應支付給投資者的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貸:應付利潤
  8.支付利潤時
  借:應付利潤
   貸:銀行存款等
  (十一)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1.季末,企業根據實現的運輸收入按規定計提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時
  借:運輸收入
   貸: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2.企業向民航局繳納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時
  借: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貸:銀行存款
  九、借款業務
  (一)短期借款
  1.企業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發生的短期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預提費用(或銀行存款)
  3.歸還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二)長期借款
  1.借入各種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等
   貸:長期借款
  2.發生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3.長期借款的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在固定資產已辦理竣工決算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借款
  4.歸還長期借款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三)應付債券
  1.按面值發行的債券,收到債券款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2.企業按期提取應付債券利息
  借:在建工程
    財務費用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3.溢價發行的債券,收到債券款時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應付債券--債券溢價
  4.折價發行的債券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應付債券--債券折價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5.溢價發行的債券,按期攤銷和計算應計利息時
  借:應付債券--債券溢價(應攤銷的溢價金額)
    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應計利息與溢價攤銷額的差額)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6.折價發行的債券,按期攤銷和計算應計利息時
  借: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應計利息與折價攤銷額的差額)
   貸: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應攤銷的折價金額)
     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7.債券到期,支付債券本息
  借: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四)長期應付款
  1.企業按補償貿易方式引進設備發生的長期應付款
  借: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
    普通器材
    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等
   貸:長期應付款
     歸還長期應付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2.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發生的長期應付款
  (1)按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減企業收到的回扣款、加價返回款
  借: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
   貸:長期應付款
  (2)企業收到回扣款、加價返回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付款
  (3)支付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租金時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4)支付租金時發生的匯兌損失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發生的匯兌收益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十、財務成果業務
  (一)其他業務收支的核算
  1.發生其他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
    應收帳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2.發生其他業務支出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航材消耗件
     高價周轉件
     普通器材
     累計折舊
     應付工資等
  (二)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
     銀行存款
     待攤費用
     無形資產
     壞帳準備
     累計折舊等
  (三)財務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等
  (四)投資收益
  1.發生的投資收益
  借:有關科目
   貸:投資收益
  2.發生的投資損失
  借:投資收益
   貸:有關科目
  (五)營業外收支
  1.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
  借:現金
    銀行存款
    待處理財產損溢
    固定資產清理等
   貸:營業外收入
  2.發生的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
     銀行存款
     待處理財產損溢
     固定資產清理等
  (六)結轉本年利潤
  1.期末將所有的收入科目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
  借:運輸收入
    通用航空收入
    機場服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2.期末將所有的支出科目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潤
   貸:運輸成本
     通用航空成本
     機場服務費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銷售費用
     營業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
     營業外支出
  3.期末將“投資收益”科目的貸方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
  借:投資收益
   貸:本年利潤
  4.期末將“投資收益”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潤
   貸:投資收益
  (七)利潤分配
  1.企業計算出應交納的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應交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3.提取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
  4.企業計算出應付給投資者的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貸:應付利潤
  5.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利潤總額,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為虧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同時,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交所得稅
     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借: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十一、外幣業務
  (一)在外匯調劑市場買入的外幣
  1.買入外幣取得的外幣存款,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
  借:銀行存款--××外幣戶(國家外匯牌價)
    (同時登記外幣金額,下同)
    外匯價差(調劑價與國家牌價的差額)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實際支付的款項)
  2.用買入的外匯購買器材、支付費用,應同時分攤外匯價差
  借:器材采購等
   貸:銀行存款--××外幣戶
     (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
     外匯價差(應分攤的外匯價差)
  3.用買入的外匯償還債務,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記帳
  借:長期借款等
   貸:銀行存款--××外幣戶
  同時,按償還債務應分攤的外匯價差
  借:財務費用等
   貸:外匯價差
  (二)在調劑市場賣出的外幣
  1.如果賣出的外匯為自調劑市場買入的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
  財務費用(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小于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分攤的外匯價差的合計數)
   貸:外匯價差(分攤的外匯價差)
     銀行存款--××外幣戶
     (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
     財務費用(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大于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分攤的外匯價差的合計數)
  2.如果賣出的外幣為其他來源取得的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
    財務費用(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小于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
   貸:銀行存款--××外幣戶
     (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
     財務費用(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大于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
  (三)調劑外匯額度
  1.企業調劑外匯額度支付的人民幣
  借:外匯價差
   貸:銀行存款
  2.以購入外匯額度和配套人民幣資金買入外幣時
  借:銀行存款--××外幣戶
    (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
     使用該項外匯時,應同時計算、分攤調進外匯價差
  借:器材采購等
   貸:銀行存款--××外幣戶
     (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
     外匯價差(應分攤的外匯價差)
  3.購入的外匯額度再出讓時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
    (按實際收到的人民幣金額)
    財務費用(按實際收到的人民幣金額小于帳面成本的差額)
   貸:外匯價差(按出讓外匯額度的帳面成本)
     財務費用(按實際收到的人民幣金額小于帳面成本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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