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內涵及興起背景
1.1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內涵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社會已經進入轉型時期,社會結構和經濟關系發生了巨大變化,不僅使原來的各種社會矛盾不斷積聚并得以充分暴露,同時也滋生著新的矛盾和沖突。
對于網絡群體性事件這種新型的群體性事件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理解:①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場域——網絡公共領域;②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主體——網民群體;③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客體——公權力大、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三公部門”和其中的公職人員。由此可將網絡群體性事件界定為在一定社會背景下形成的網民群體利用網絡公共領域,針對“三公部門”及其公職人員,大規模地發布和傳播某一方面信息,以制造輿論、發泄不滿的行為。
1.2 網絡群體性事件興起的背景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興起首先反映的是社會矛盾交織,群眾將網絡群體性事件當作對社會現狀不滿的情緒宣泄口。當下我國的社會結構進入急劇變革的轉型期,大量經濟社會矛盾交織在一起,由于社會既得利益分配不均等,社會矛盾一觸即發。隨著信息傳播技術的日新月異和新的媒介方式層出不窮,極大地豐富了信息傳播的渠道,改變了由國家完全掌控所有信息資源“總閥門”的格局,網絡輿論成為社會輿論形態中最有活力和主導性的輿論形態。借助網絡這一共公共平臺,網絡群體性事件興起。
2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特點
為了更加方便地對網絡群體性熱點事件進行歸納分析,總結其呈現的普遍性。筆者選取了2010年度以來發生的幾件網絡群體性事件作為分析樣本。大致有“我爸是李剛”、“藥家鑫激情殺人案”、“安徽官二代致少女毀容案”、“浙江湖州臨時性強奸”、“宜黃拆遷事件”、“湖南湘潭神女”等。這些事件基本上是這兩年來網絡群體性事件影響力最大的,無論點擊率、評論數量和網民情緒共振度都是最為強烈的,因此值得深層挖掘。
(1) 從信息傾向性來看,以負面事件為主。通過上面列舉的網絡群體性事件可以看出,大部分都是負面的。這一方面折射出整個社會情緒正在發生悄然變化,網民行為也有所變化;另外,政治意識、參與意識萌發并逐步增強,一些網民主動曝光一個個清單,曝光—查處—免職這樣的“定律”,大大增加了網民的主動意識、主體意識,網民通過曝光更多的負面事件來取得社會進步。
(2) 從關注領域來看,多集中于政府不當行為。通過分析可看出網絡群體性事件中最容易引起網民“口誅筆伐”的領域是政府官員、富二代、官二代和社會公平。同時也可以看出,網絡群體性事件的“導火線”——社會矛盾的積累。目前我國社會正處于社會經濟快速增長期和社會矛盾的凸顯期,一些群眾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在通過正常合法的利益表達渠道不能得到解決的情況下,他們就可能選擇通過網絡來尋求幫助。由于網絡本身言論發表的自由性和公民對社會問題的敏感性,這類問題易在網上引起網民的圍觀、熱論,再加上一些人的具有煽動性的話語,從而易于引發網絡群體性事件。
(3) 部分群體性事件歪曲事實,有惡意詆毀之嫌,甚至蛻變為“網絡大字報”。近年來,江西“宜黃拆遷事件”、寧夏“跨省追捕”、“我爸是李剛”等事件,由于引起了網絡的高度關注,一些相關責任人受到查處。在肯定網絡實現暢通民意的作用之時,有一種現象值得警醒: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為了個人利益,偽造網絡事件,制造謠言,故意詆毀政府形象,煽動群眾情緒激化其與政府之間的矛盾。例如在“藥家鑫激情殺人案”、“安徽官二代放火致少女毀容案”中,網絡大肆渲染男主角是“官二代”,激化網民的仇官仇富心理。案件經澄清后發現,男主角遠遠不是網絡上所宣揚的“官二代”。另一方面,網民們現在有一個普遍的心理,即政府越是肯定的,網絡上就越否定。網絡的虛擬隱蔽性極強,信息真偽難以辨別。面對突然潑至的“污水”,當官員等以事實真相捍衛政府權威和信用,卻總是陷入了不信任與懷疑,甚至遭受人身攻擊或人肉搜索;而信口雌黃者卻成為網絡英雄。
(4) 網絡群體性事件中輿論場分化趨勢日益明顯。在涉及網絡群體性熱點事件的網上輿論中,實際存在著兩個輿論場:一是各級黨和政府通過權威發布和權威解讀等方式,自上而下主動發布信息而形成的“官方輿論”,報紙、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是信息的主要來源,網絡等新媒體只是其傳播載體;另一個是依靠網民自下而上的“發帖、灌水、加精、置頂”而形成”的“民間輿論”,草根網民和論壇版主是這種傳播模式的主體。目前這兩個輿論場從關注內容到文章寫作形式等方面都存在著明顯差距。實踐中,“官方輿論”在涉及國家大政方針等重大題材上占據統治地位,而“民間輿論”在貪污腐敗、貧富差距、行業壟斷、社會保障、城鄉差異等民眾關心的話題上,更容易被民眾認可。現階段“官方輿論”和“民間輿論”在對待同一件事情上的分歧愈來愈大,分化愈來愈嚴重。
3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影響
3.1 積極影響
3.1.1 網絡媒體的弱控制性,使公民話語權得以回歸
與傳統媒體的輿論監督相比,網絡媒體的開放性和弱控制性等特點使得人們可以自由進入,對于網絡論壇、留言板等互動平臺,網民們只需經過簡單的注冊,便可以在這一互動平臺上自由公開地發表自己的言論。雖然網絡媒體的弱控制性也給網絡輿論帶來了致命的缺點,比如發泄情緒的偏激言論,甚至進行人身攻擊等等。但是只要我們盡最大力量規范網絡輿論監督,爭取讓它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就可以讓它在復雜的社會運行當中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如果把傳統媒介比喻為“記名投票”的話,那么互聯網就是“無記名投票”,這種寬松、自由的環境便于人們無拘束地發言,真實表達自己,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事件的解決,維護司法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