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城市 指標體系 北京
一、智慧城市
(一)智慧城市的相關研究背景
城市作為人類的交易中心和集聚中心,是人類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城市的出現,是人類社會步入文明時代的標志,也是人類群居生活的高級形式。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人口和城市規模持續加速增長。然而,城市化過程也是一個社會問題不斷涌現的過程:低效的城市管理方式、擁堵的交通系統、難以發揮實效的城市應急系統、遠不完善的環境監測體系,等等。
當城市面臨這些實質性的挑戰時,城市必須應用新的措施和能力使城市管理變得更加智能。城市必須使用新的科技去改善自身的核心系統,從而最大限度地優化和利用有限的資源。隨著全球物聯網、新一代移動寬帶網絡、下一代互聯網、云計算等新一輪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和深入應用,在基礎設施和傳統城市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城市智慧化建設是一個重要趨勢,也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2008年,IBM提出“智慧地球”理念:“智慧地球”是由智能化的各個行業、各個社會層面、各個組織機構甚至個人組成的,并基于飛速發展的信息、網絡和計算技術,可以創造出更有智慧的行業甚至更有智慧的地球。2010年,IBM正式提出“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嶄新理念,指出“智慧地球”需從“智慧城市”著手,“智慧城市”是“智慧地球”的核心要素和突破點,是“智慧地球”落實到實際的具體區域做法。
(二)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指的是以一種更智慧的方法通過利用以物聯網、云計算等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術來改變政府、企業和人們相互交往的方式,對于包括民生、環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務、工商業活動等在內的各種需求做出快速、智能的響應,提高城市運行效率,為居民創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智慧城市”的價值在于為城市經濟注入智慧活力。在當今城市經濟發展面臨著日益嚴重的資源和環境壓力的現實條件下,對于科學發展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技術的需求更加迫切。而“智慧城市”正是通過綜合利用各類信息技術和產品,加強城市內人與物及其行為的全面感知和互聯互通,大幅優化并提升城市運行的效率和效益,實現生活更加便捷、環境更加友好、資源更加節約的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形態。
二、“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與實踐情況
(一)研究“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的作用
目前國內外關于“智慧城市”建設的研究很多。如:新加坡2006年推出的智慧國2015計劃,它通過對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與人才培養,以及利用咨詢通信產業進行經濟部門轉型等多方面的戰略規劃,意在達成新加坡成為一個由資訊通信所驅動的智慧國家與全球都市的未來愿景。同樣在2006年,韓國政府啟動U—City計劃,其核心是通過建設遍布整個城市的互聯網網絡使得市民可以從城市的各個角落方便地使用或辦理各項社會服務。我國在繼承其電子政務、城市信息化、數字城市方面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礎上,也引入了“智慧城市”治理理念,北京已經基本實現了“數字北京”的設想,正逐步向“智慧城市”發展,上海、武漢、南京、寧波等城市紛紛開始智慧城市的建設的研究。
然而,在“智慧城市”的建設中由于缺乏一套“智慧城市”建設的評價指標體系,導致盲目建設,“形象工程”大行其道,實際效果并不顯著。“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是由一套科學系統的評價指標構成的,對“智慧城市”建設成果進行量化計算、科學評測的方法體系,是“智慧城市”建設的行動指南,也是檢驗智慧城市成果的具體體現,將起到引領、監測指導、量化評估等作用。開展“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的課題研究勢在必行,具有重要的科學研究價值和社會意義。
(二)“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發展現狀
1、上海“智慧城市指標體系1.0”
2011年7月初,上海浦東“智慧城市指標體系1.0”正式對外發布,該指標體系包括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務、智慧城市信息服務經濟發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學素養、智慧城市市民主觀感知等5個維度,19個二級指標和64個三級指標構成的指標體系。一座城市如果兩項指標達標率均超過80%,就將邁入“初級智慧型城市”的門檻;而核心指標實現100%達標,一般指標的達標率也超過90%,這座城市就將成為“成熟智慧型城市”。
2、“智慧南京”評價指標體系
“智慧南京”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分“智慧城市”基礎設施領域、城市智慧產業領域、城市智慧服務領域、城市智慧人文領域四大部分。“智慧城市”基礎領域評價指標體系,包括5個指標項;城市智慧產業領域包括7個指標項;城市智慧服務領域包括4個指標項;城市智慧人文領域包括7個指標項,總共23個評價指標。
三、智慧北京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的基本思路
(一)智慧城市指標選取的基本原則
1、科學性原則
由于智能城市設計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其評價體系應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以智慧城市的框架為出發點,指標體系的設計既要科學合理、簡單易行,又要具備各時期城市發展的鮮明特點,客觀地反映智慧城市的質量水平。
2、系統性原則
應把城市的基本信息化水平、智能應用水平、信息資源、生態環境、城市創新水平等視為一個整體的大系統,建立從信息技術與環境、資源、人相互協調的整體大系統中來考核智慧城市的建設狀況。
3、可行性原則
在設計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時,應盡可能選擇有代表性的主要指標,在考慮相對的系統性和完整性的同時,可行性尤為重要。要保證指標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以確保指標數據搜集的及時性。
(二)北京建設智慧城市的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國內外現有評價體系,以及評價體系的建立原則,考慮到遵循智慧北京建設的現狀,逐步建立智慧北京評價指標體系。許多文獻設計智慧城市時通常描述其工業、教育、參與能力、技術設施以及多樣的 “軟因素”等幾方面內容,本文建立了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評價指標體系,智慧城市人文科學素養評價指標體系,城市智慧政務評價指標體系,城市智慧節能環保評價指標體系四大指標體系。
1、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評價指標體系
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評價指標體系由7個二級指標組成(見表3—1),根據北京市2011年的相關數據以及測算,給出了相應的參考值。
2、智慧城市人文科學素養評價指標體系
主要衡量市民對智慧城市發展理念的認知、對基本科學技術(包括信息化技術)的掌握,以及市民生活的幸福程度等。主要包括4個二級指標。
3、城市智慧政務評價指標體系
城市智慧政務評價指標體系是反映智慧城市的政務效率以及公共參與程度,由6個二級指標構成。如表3—2所示:
4、城市智慧節能環保評價指標體系
城市智慧節能環保評價指標體系通過各種傳感終端和感知網絡,對環境(主要是大氣、水源等)進行實施監測、預警,并做出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