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加強和規范企業內部控制,促進企業建立、實施和評價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以及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審計行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基礎上,于二○一○年四月十五日以“財會[2010]11號《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聯合發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該配套指引包括18項《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連同此前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這些文件的出臺標志著適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建成!為中國企業構建和實施企業內部控制提供了具體指南,細化了基本規范的內容,增強了基本規范的可操作性,促進企業建立、實施和評價內部控制,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審計行為,發展了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理論,是對世界范圍內企業內部控制領域的重要貢獻。截至今日,我國已正式頒布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內容如下:
一、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二、配套指引:《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
(一)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此次發布18項,涉及銀行、證券和保險等業務的3項指引暫未發布)。
1、內部環境類:內部環境類指引有5項。
(1)應用指引第1號——組織架構;
(2)應用指引第2號——發展戰略;
(3)應用指引第3號——人力資源;
(4)應用指引第4號——社會責任;
(5)應用指引第5號——企業文化。
2、控制活動類:控制活動類應用指引包括9個指引。
(1)應用指引第6號——資金活動;
(2)應用指引第7號——采購業務;
(3)應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
(4)應用指引第9號——銷售業務;
(5)應用指引第10號——研究與開發;
(6)應用指引第11號——工程項目;
(7)應用指引第12號——擔保業務;
(8)應用指引第13號——外包業務;
(9)應用指引第14號——財務報告。
3、控制手段類:控制手段類指引有4項。
(1)應用指引第15號——全面預算;
(2)應用指引第16號——合同管理;
(3)應用指引第17號——內部信息傳遞;
(4)應用指引第18號——信息系統。
(二)評價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
(三)審計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
通知要求,該配套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請各上市公司及相關非上市大中型企業切實做好執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通知還要求,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應當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同時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上市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今后企業施行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情況將成為政府監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重點,成為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為此,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聯合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舉行發布會,聯合發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及證監會、審計署、國資委、保監會、銀監會的領導們出席會議并就貫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提出要求。來自世界銀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師聯合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澳門特區財政局的代表參加會議并發言。財政部副部長王軍指出,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制定發布,標志著“以防范風險和控制舞弊為中心、以控制標準和評價標準為主體,結構合理、層次分明、銜接有序、方法科學、體系完備”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目標基本建成,是繼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審計準則體系建成并有效實施之后的又一項重大系統工程,也是財政、審計、證券監管、銀行監管、保險監管和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舉措。深入貫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必將有利于進一步夯實宏觀經濟形勢回升向好的微觀基礎,有利于推動我國企業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利于促進企業全方位參與國際經濟競爭,有利于維護經濟金融穩定和社會公眾合法權益。財政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扎實抓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貫徹實施工作:一是著力開展各種行之有效的內控宣傳,在全社會營造一種注重風險防范、強化責任意識、崇尚誠實守信、履行社會責任的內控文化,為全面貫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二是著力實施全方位、全覆蓋的內控規范培訓,重點培訓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并將內控規范培訓納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三是著力做好企業內控規范體系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實施工作平穩、有序、順利進行;四是著力推進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國際交流與合作,爭取在內部控制建設所依據的規范、內部控制審計所遵循的準則及注冊會計師相關業務監管要求等方面,建立互認機制,切實降低中國企業境外融資成本。
通知下發后,有關部門都表達了積極實施的愿望。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按照“選擇試點、逐步推廣、總結經驗、穩步推進”的原則,分步驟、分階段地推進企業內控規范在上市公司的實施,并把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納入上市公司日常監管的范圍,確保內控規范體系的執行質量。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審計機關要加強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審計監督,推動內控規范的貫徹落實,促進被審計單位完善內部控制;同時,要加強對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支持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履行內控職責,推動內部審計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要求,中央企業要在貫徹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方面作出表率,以健全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為契機,切實提高管理水平,增強國際競爭力。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將進一步加強與財政部等部門的合作,持續關注銀行業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為進一步防范經濟金融風險,穩固經濟回升向好的態勢作出不懈努力。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保監會將按照企業內控規范體系的原則和要求,結合保險行業的特點和實際,加強對保險公司的政策指導和行業監管,督促梳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內控規范體系在保險行業得到有效執行。5月5日,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先生在中國會計學會網站發表了“劉玉廷司長解讀《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一文,對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進行了詳細解讀。文中指出,配套指引由21項《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此次發布18項,涉及銀行、證券和保險等業務的3項指引暫未發布)、《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組成。其中,“應用指引”是對企業按照內控原則和內控“五要素”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在配套指引乃至整個內部控制規范體系中占居主體地位;“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是為企業管理層對本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提供的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是為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執業準則。三者之間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形成了一個有機整體。中國會計學會于四月底以“會學[2010]17號”文下發《關于舉辦首期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培訓班的通知》”,決定從現在起至年底前舉辦系列企業內部控制培訓班,聘請財政部負責起草內控配套指引的專家授課,以適應當前廣泛的客觀需要。該學會認為組織開展內控培訓是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大中型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急需。
國際財經界、會計界都對中國建成內控規范體系表示祝賀和欽佩,高度贊賞中國政府在內部控制標準建設方面取得的成就,認為該“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為企業戰略、董事會職責、風險評估、員工薪酬、誠實守信、受托責任和審計等問題設定了良好實務標準,有助于企業管理當局防范經營和管理風險、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可以提高企業財務信息的可靠性,尤其重要的是,他們認為中國企業內控規范體系與國際通行的“薩班斯法案”和“科索報告”內部控制框架在所有主要方面保持了一致!通常所說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其總目標是幫助企業奔向經營目標、完成使命和減少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子目標可分為經營效率與效果、財務報告可靠和遵紀守法三類子目標,以及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測活動五項構成要素。內部控制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完善的過程,它持續地流動于企業之中,并隨著企業經營管理的新情況、新要求適時改進調整。內部控制是由單位中各個層級的人員共同實施,從單位負責人,到各個業務部門、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直到單位的每一個普通員工,都對企業內部控制負有責任。內部控制在形式上表現為一整套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彼此聯系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這些方法、措施和程序有助于及時識別和處理風險,促進單位實現發展目標,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信息報告質量、資產管理水平和法律遵循能力。內部控制能夠向單位管理層實現前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但由于內部控制的局限性、管理層越權和串通舞弊等原因,難以保證一個單位必定成功。至于內部控制的“五要素”,五項控制要素不是內部控制過程中先后順序上的一道道工序,而是一個多方向交叉的多維的反復的過程,其主要內容如下:1.內部控制環境(Control environment) :它包括組織人員的誠實、倫理價值和能力;管理層哲學和經營模式;管理層分配權限和責任、組織、發展員工的方式;董事會提供的關注和方向。內部控制環境影響員工的管理意識,是其他部分的基礎。2.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是確認和分析實現目標過程中的相關風險,是形成管理何種風險的依據。它隨經濟、行業、監管和經營條件而不斷變化,需建立一套機制來辨認和處理相應的風險。3.控制活動(control activities):是幫助執行管理指令的政策和程序。它貫穿整個組織、各種層次和功能,包括各種活動如批準、授權、證實、調整、經營績效評價、資產保護和職責分離等。 4.信息和交流(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信息系統產生各種報告,包括經營、財務、守規等方面,使得對經營的控制成為可能。處理的信息包括內部生成的數據,也包括可用于經營決策的外部事件、活動、狀況的信息和外部報告。所有人員都要理解自己在控制系統中所處的位置,以及相互的關系;必須認真對待控制賦予自己的責任,同時也必須同外部團體如客戶、供貨商、監管機構和股東進行有效的溝通。5.監控(monitoring):監控在經營過程中進行,通過對正常的管理和控制活動以及員工執行職責過程中的活動進行監控,來評價系統運作的質量。不同評價的范圍和步驟取決于風險的評估和執行中的監控程序的有效性。對于內部控制的缺陷要及時向上級報告,嚴重的問題要報告到管理層高層和董事會。2008年財政部、審計署、保監會、銀監會下發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對企業提高風險防范能力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并要求在2009年7月1日起,上市公司首先要執行,鼓勵非上市的中型企業執行。2002年7月30日《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薩班斯法案”、“薩奧法案”)的頒布,標志著世界上最發達資本市場的監管者已經將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維護、評價和報告看作是經營者的重要責任。中國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標志著中國版的“薩奧法案”已正式啟動。在此之前,我國企業內控的觀念走過一個誤區,開始政府認為內部控制是企業管理當局的事情,與政府無關,后來才轉變了觀念,由政府制定內控制度體系并發布了下列有關規范。(1)1991年,財政部發布《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2)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這是我國第一個關于內部控制的行政法規;(3)2001年6月26日,財政部以財會41號文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4)2002年,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銷售與收款》;2003年,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工程項目》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預算》;2004年,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對外投資》;2005年,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擔保》;(5)2008年6月28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上市公司自2009年7月1日起執行,并鼓勵其他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執行,確立了以企業為主體,以政府監督為促進,以中介機構審計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實施機制。《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是繼2006年2月16日國家頒布企業會計準則、審計準則之后,國家五部委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合力推出的促進企業監督管理和資本市場發展的重大舉措。《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框架結構共7章50條,包括總則、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措施、信息與溝通、監督檢查和附則。基本規范總括起來是“5個5”,其中,第一個“5”:5部委聯合發布,即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第二個“5”:5個目標,即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第三個“5”: 5個原則,即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適應性、成本效益原則;第四個“5”:5個要素,即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最后一個“5”:5個核心章和50條。此次“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發布,是以財政部會計司為主的各相關部門和各界人士近兩年嘔心瀝血換來的成果。劉玉廷司長在接受《中國會計報》記者專訪時介紹說(“中國會計報”2010年04月29日),“由財政部牽頭,國資委、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多部門協同,于2006年成立了內控標準委員會,著手建立中國自己的內控體系。”“基本規范的‘5個5’搭建了我國企業內控體系的框架。”“我們汲取國際先進經驗,但絕不是照搬,而是參考其先進之處,使之與中國實際相結合,成為我們真正需要的規范和指引。”至此,中國的“科索”(“COSO”)內部控制框架是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第一個建立起來的、基本完整的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包括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若干項具體規范(‘配套指引“),在企業內部控制要素上,我國基本采取五要素,包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措施、信息溝通、監督檢查;在內部環境中把公司的治理、機構的設置、責權的分配作為其中的主要部分,也反映了企業的文化和人力資源的安排;考慮了內部審計的機制,也考慮了反舞弊機制。從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關系來看,企業的全面風險管理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受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的影響,這個過程從企業戰略制定一直貫穿到企業的各項活動中,用于識別那些可能影響企業的潛在事件并管理風險,使之在企業的風險偏好之內,從而合理確保企業取得既定的目標;而內部控制是狹義的風險管理,其內容和內涵都包含在風險管理中。因此,企業必須加強企業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體系的研究,突破傳統內部控制的局限性,以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為契機,站在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角度建立內部控制體系,保障企業資源安全和經營效率。
如前所說,財政部五部門制定的企業內控配套指引實施時間表為: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顯然財政部給上市公司等企業實施企業內控下達的這個“時間表”,將給上市公司等企業帶來巨大的影響和壓力,2011年1月1日——這意味著A+H股上市公司執行內控規范已經進入倒計時,2012年1月1日——這意味著留給我國A股主板上市公司的準備時間也不多了。據悉,下一步財政部將著力推進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國際交流與合作,爭取在內部控制建設所依據的規范、內部控制審計所遵循的準則及注冊會計師相關業務監管要求等方面,建立互認機制,切實降低中國企業境外融資成本。這個成本不僅僅是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內控的審計在國際上具有的公信力而直接減少的大量審計費用,更是因此給企業帶來的信任和信心所產生的無形收益——這正是會計所無法計量的。為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合規管理工作,全面落實財政部關于內部控制實施工作任務,提高內控管理水平,全國各地抓住有利時機推動內控規范實施,就內控實施和改進內控管理工作,確保依法合規經營,積極作出部署安排。本著“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積累經驗、穩步推進”的原則,從本地區、本部門企業大小不一的實際情況考慮,區別對待作出積極穩妥的實施安排,有的主管部門還提出實施指導意見。大家都意識到,如果不顧企業實際和市場承受力倉促實施,很可能導致流于形式;而如果一味延后實施,就必然會坐失良機。中國會計學會年內將對下述人員進行內控培訓并頒發培訓證書:(1)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大中型企業總會計師、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董事等高管人員,以及企業內部財會、業務、內審、風險控制等部門的負責人;(二)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所合伙人以及從事內控設計或審計工作的項目負責人;(三)相關政府部門監管人員。一般來說,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主要可以分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三個環節。內部控制制度的重點是嚴格會計管理,設計合理有效的組織機構和職務分工,實施崗位責任分明的標準化業務處理程序。按其作用范圍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兩個方面:(1)內部會計控制:內部會計控制其范圍直接涉及會計事項各方面的業務,主要是指財會部門為了防止侵吞財物和其他違法行為的發生,以及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所制定的各種會計處理程序和控制措施。(2)內部管理控制:內部管理控制范圍涉及企業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的各部門、各層次、各環節。其目的是為了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確保企業經營目標和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而內部控制的基本結構主要是內部控制環境、會計系統、控制程序三個方面。從事前防范的環節來說,首先,企業需要根據內部控制規范及指引,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嚴格的內控規章制度,包括《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企業預算管理暫行辦法》、《資金計劃管理辦法》、《企業資金授權審批管理辦法》等制度。其次,在制度的基礎上,要合理設置職能部門,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各司其職,建立財務、業務等控制和職能分離體系。充分考慮不兼容職務和相互分離的制衡要求,各部門、各崗位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格局。從事中控制環節來說,事中控制主要體現在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控制,主要方法有:賬實盤點控制、庫存限額控制、實物隔離控制等。從事后監督環節來說,除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環節之外,事后監督也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如,在每個會計期間或每項重大經濟活動完成之后,內部審計監督部門都應按照有效的監督程序,審計各項經濟業務活動,及時發現內部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各職能部門也要將本部門在該會計期間或該項經濟活動之后的資金、物流等變動狀況的信息及時地反饋到資金等管理部門,及時發現資金等結構、比例是否與計劃或預算相符,產品的賒銷是否嚴格遵守信用政策,存貨的控制是否與指標的一致,人、財、物的使用是否與計劃或預算相符,產品的生產是否根據計劃或預算合理安排等。目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如:(1)出納領取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2)領導“一只筆”審批,缺乏完善內控制度和流程保障;(3)過于依賴業務人員,企業資源掌握在個人手中,企業對業務開展失去控制;(4)內部控制制度文字描述性東西較多,清晰的流程圖和配套表單較少;(5)內部控制制度“救火式”的較多,制度體系缺乏系統性和完整性,甚至政出多門,相互打架;(6)員工臨時休假或出差時,缺乏明確的工作交接制度;(7)人員招聘時注重筆試和面試的考察,忽視背景調查;(8)關鍵崗位無強制輪換或帶薪休假制度;(9)過分強調控制成本,經常將效率作為弱化或逾越內部控制的理由;(10)說一套,做一套,制度放空炮;(11)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絕大多數的滬市上市公司在2006年年報全文的“重要事項”部分披露了內部控制相關信息。但還存在以下問題:部分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對內部控制的認識深度不一致;信息含量相差較大;內部控制完善程度不一致。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強制規定未得到有效執行,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動機不強,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和會計師事務所評價缺少統一的標準。影響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原因主要兩點:首先是內部控制信息的需求不足。非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債權人、中介機構和政府監管部門,這些主體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需求不足,是造成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內部控制信息的供給動機不強。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成本效益原則;二是詳細披露可能涉及公司的商業秘密,從而使公司處于競爭劣勢地位;三是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存在一些錯誤的認識。等等。貫徹落實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雖然有政府監管部門的強力推行,我們相信企業實施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必然會很快開展起來,但是這個過程也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實施中遇到的困難一定也不少。隨著內部控制規范與指引的出現,企業原有內控制度已不能適應,需要及時修改,這里有個銜接過程;其次,如果企業新內部控制制度制定得不合理,或過于理想化,或是缺乏保證制度執行的機制,如,一些單位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既沒有檢查監督,又沒有相應的獎懲措施,內部控制制度成為一紙空文。第三,多數企業重經營輕管理,風險意識薄弱,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存在著不少誤區;第四,實施環境問題,我國多數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人控制現象比較嚴重,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比較薄弱。第五,成本效益問題,構建適合本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必然增加企業成本。綜上,各上市公司和相關大中型企業,如何切實抓緊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并按規定要求穩步有效實施,財政部會計司劉玉廷司長提出了系統、全面的建議,我們寧愿在此轉載該段文字:
“一是,公司董事會或類似機構對此應予高度重視,真正擔當起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責任;同時,組成專門領導班子,加強對公司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指導。二是,公司應當統籌規劃,縝密安排,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規定,結合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對現行內控制度和管理要求進行梳理優化,健全適合本單位實際的內部控制制度。三是,開展全員培訓,在公司范圍內掀起“人人學內控、人人講內控、個個受約束”的良好氛圍。公司應當積極參加財政部門、中國會計學會等部門或機構組織的正規培訓,不參加社會上追逐盈利目的非正規內部控制規范培訓活動。四是,加大對企業信息系統的改造或新建投入,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加強內部控制,建立與經營管理相適應的信息系統,促進內部控制流程與信息系統的有機結合,實現對各類業務和事項的自動控制,減少或消除人為操縱因素。五是,在公司范圍內選擇管理基礎較好的分(子)公司或業務單位等開展內部控制制度試點,發現并及時解決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到全公司范圍。”
內控規范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以下關系:一是處理好外部監管要求與內部管理需求的關系,強化公司內生動力;二是處理好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公司自我評價的關系,著力建立通過自我評價和外部審計發現問題的機制;三是處理好以全面風險管理為基礎的內控體系與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關系,通過加強內控管理提升公司報告信息質量。有些公司因缺乏自行設計內部控制的能力而采取委托中介機構設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方式,但即使是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提供的內控制度也并不是完全沒有問題。因此,采取外包方式的企業自身也應具備一些制度設計的知識,以便對外包后的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另外,強化內部控制的責任,將內部控制建設的責任落實到人,并與業績考核掛鉤。建立內部控制信息平臺,將內部控制嵌入企業管理流程,使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與企業日常管理真正融合起來。同時在內部建立完善的監督隊伍,提升內控的信息化水平,在硬件上切實加強內控的建設。最后,要認真考慮內控的實施成本問題,在成本與效益之間找到平衡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