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萍鄉市湘東區審計局重視發揮審計對投資項目資金的監督作用,在對政府重點專項資金、重大民生項目審計的同時,把政府投資審計作為重中之重,逐步加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的覆蓋面,將政府投資的中小型項目全部納入審計范圍。2011年對退耕還林成果鞏固、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國道綠化、陶瓷基地基礎工程等186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工程送審造價9 341萬元,經審計后核減工程款1 374萬元,既為區財政節約資金一千多萬元,又提高了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使用效益。該局的具體做法如下。
一、不斷完善和規范基建審計制度和程序
該局自2005年率先在全市縣級審計機關開展基建審計工作以來,不斷建立和完善各項基建審計管理制度,結合投資審計工作特點,該局提請區政府先后制定下發了《湘東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辦法》、《湘東區政府重點建設項目工程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湘東區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試行辦法》等一系列文件。同時,局內自行出臺了基建審計的規范程序,以保證投資審計質量。
二、對投資項目招標控制價進行源頭審計
針對當前招投標過程中普遍存在圍標、串標,工程建設造價得不到控制的情況,為從源頭上控制工程造價的抬高,該局自2010年以來,對全區所有招標工程的招標控制價進行審計。這一措施確保了工程控制價能最貼近工程建設的實際造價,進而維護招投標管理嚴肅性。另一方面,在經過審計把關下的招標控制價下進行招標,更能體現公平、合理,能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規則,創造誠信的競爭環境,促進招投標工作健康發展。
三、對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該局在政府投資的一百多個項目中,篩選出了廉租房建設項目、淥水河防洪堤工程、小農水建設項目、東環路建設項目、陶瓷產業基地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大江邊渡改橋項目等大中型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采取與重點項目辦、建設單位聯合,定人定項目跟蹤,特別是對重點項目的隱蔽工程、臨時變更工程和涉及工程的突發性事項,及時到現場進行跟進取證。采取這一措施,既能夠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進行嚴格把關,又防止了利用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擅自提高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還可以及時發現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質量問題,減少損失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