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各國經濟相互依存不斷加深,各國聯系更為密切,經濟活動更是突破地理邊界,在對外直接投資中,以并購方式參與國際分工使資本的跨境流動更為頻繁,各國的相互依賴性不斷增強,外資并購這一活動迅猛發展,企業間的并購重組更是不可逆轉的潮流,并購活動發揮其積極作用的同時,也不可避免的對我國經濟安全造成了現實威脅,本文針對當前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外資并購對我國經濟安全的影響進行了分析研究。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經濟安全;資本跨境
總體來講,中國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近幾年國家仍然積極推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引導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重視開展有利于不發達國家改善民生和增強自主發展能力的合作。外資并購正是順應這一發展要求迅猛發展。
一、外資并購活動對我國經濟發展的積極意義
我國加入WTO后,國內市場逐步開放,與國際社會不斷接軌,在深度參與經濟全球化的分工和協作中,要對外資并購活動的積極效應給予充分肯定,只有正確認識外資并購的積極效應才能更好的制定規則,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來擴大這一效應的發揮。
1、彌補我國資金缺口
我國很多地區,由于受到技術和管理水平,以及特定地區自然要素稟賦的限制,產品的多遠化開發還不夠深入,引進一部分戰略投資可以增強企業開發不同層次不同種類產品的能力??鐕緦ξ覈鴩鴥绕髽I進行并購時,會提供大筆資金,這也是我國企業在招商引資上一直持鼓勵態度的重要原因,為企業今后的長足發展奠定經濟基礎,形成規模經濟生產能力,增加社會有效供給,彌補我國企業的資金缺口。尤其是在國企中,可以有效彌補國企巨額的歷史遺留性債務,實現國有資產的變現和增值。
2、帶動關聯產業活躍市場
跨國公司并購完成后,通過規模效應以及資金,技術,管理,生產設備等軟硬設施的投入,企業前后向關聯活動的增加勢必會提高我國國內就業率,加之這些前后向關聯產業創造了中國約1/3 的工業產值,提供了全國超過1/5 的稅收,雇傭了2000 多萬員工,國家統計局歷來把外資企業作為中國經濟的一部分納入國家經濟統計。1同時,通過前后向業務往來關聯,上下游行業間也可以獲取一定的技術外溢效應,如,上游行業為下游行業提供安裝調試,售后等服務,下游行業為上游行業提供研發支持,技術咨詢,人才培養等服務。
3、加快我國經濟體制改革
我國的國有企業,由于歷史上一直存在一股獨大的局面,且政企不分的狀況尚未得到根本改善,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難以有效分離,缺乏強有力的競爭環境,這也是現階段有些國企經營效益低下的原因。當并購完成后的企業擁有一定的外資成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推動國企改革,明晰企業的產權關系。同時,引入的產權激勵和競爭機制,在客觀上會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增強企業生命力。
二、外資并購活動對我國經濟安全的負面影響
1、資源安全受到影響
資源是一國經濟正常運轉的基本物質條件,跨國公司對我國企業實施并購與否是完全根據其自身的利益來決定的,這就會導致與我國資源利用相矛盾的情況。跨國公司為了分散風險,聚斂財富,將很多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向我國國內轉移進行大規模投資并購,印尼金光集團亞洲漿紙業有限公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它所開發的“林漿紙一體化”項目在我國南方造成大規模的土地退化,地下水位下降以及生態失衡等影響,加重我國環境負擔問題。
2、產業安全方面的影響
在并購完成后外商還將通過各種手段不斷加強對我國內資企業的控制力度,搶占市場份額,不斷擠壓著我國同行業中小企業的發展,使最初承諾對我國民族產業品牌的保留,直到最后那些品牌不斷淡出人們的視線,而使其外資品牌大量充斥在我國市場,這是對我國自主品牌最無聲的抑制。我國西北軸承與德國FAG公司合資后,連續兩年企業嚴重虧損,直到中方無力負擔巨額虧損,將剩下的49%的股份一并轉讓給德方,因此失去了國內40%的市場份額和著名的民族品牌。
3、金融安全方面
金融安全是現時代最突出的安全問題,不僅涉及資本的供給安全,而且由于金融虛擬化的趨勢加強,對其他經濟部門的影響日益深遠。現代金融資本在國際范圍內的自由流動,為全球經濟金融體系增添了很大的不確定性,以投機獲利為目的的跨國并購投資在爆發東南亞金融危機中表現的尤為明顯,外資并購為我國帶來大量流動資金這一現狀也為現階段外資在金融領域的并購活動敲響了警鐘。
三、對外資并購影響的對策分析
1、正確看待外資并購。
跨國公司不斷進入,以并購為主要形式的外國直接投資已經成為不可阻擋的事實,即使為了維護我國的國家主權,提高我們的經濟安全系數,我們也不應該拒絕開放,而更應該以積極的姿態面對外資并購活動,如果外資的進入沒有威脅我們的國家安全,它對我國的基礎產業,就業,企業競爭和創新性方面都是很有大幫助。
2、建立良好的法律環境。
當前,我國還沒有一套統一,嚴密,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外資并購活動,很多有關外資并購的規定也都零散見于不同的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中,缺乏一定的協調性和銜接性,如《反壟斷法》、《公司法》和《外資企業法》,以及《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商務部實施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有關事項的規定》等,但在這些相關的法律規范中,只有《反壟斷法》是全國人大在整個國家宏觀層面上作出的全國性的法律規定,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也是當前十分迫切的任務。
3、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與消化吸收先進技術的能力
要盡快構建與完善基于國家、地方政府、企業組織和其他機構與個人的全方位、多層次的科技研發體系。企業或整個行業的應變速度如果不能適應新的變化,將迅速被市場淘汰,這是國際競爭中殘酷且自然的現實。從長遠眼光看,國內企業要想發展壯大、走向世界,就必須適應與外資企業的公平競爭,只有加大R&D投入力度才能有效的對新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利用外資的資金優勢加大我國核心技術的研發能力,來提高我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