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 腐敗問題一直是困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之一,它的深刻的經濟根源是非理性“經濟人”利用自己掌握的權力冒道德風險,進行逆向選擇,是一種權力尋租行為。而作為能夠對其發揮遏制作用的經濟責任審計還未充分發揮出自己的“免疫系統”功能。基于此,本文通過對權力尋租與經濟責任審計之間關系的理論分析,旨在深刻認識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對于遏制權力尋租、改善社會公共福利具有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 權力尋租 經濟責任審計 “免疫系統”功能
在經濟社會中,作為非理性“經濟人”的政府官員和企事業單位的主管者,一旦被金錢所迷惑,就會利用自己掌握的權力,不顧道德風險,進行逆向選擇,干出種種損公肥私、損人利己的事情,腐蝕國家機器,敗壞社會風氣。這種權力尋租的腐敗行為已為世人深惡痛絕。
為了遏制和防范基于權力尋租的腐敗行為,黨和國家從法規和制度上采取了包括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在內的一系列治理措施,但是這些年來,經濟責任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對于治理基于權力尋租的腐敗行為還未發揮出強勢。因此,本文從經濟責任審計角度談談權力尋租的治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