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 本文依據知識產權權利差異性、易變性、動態性的特點,科學制定會計確認原則,探索有效的基于知識產權資本本性的靈活會計確認方法。
【關鍵詞】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會計 資本
一、傳統知識產權價值的會計確認方法及不足
1. 沒有區分無形資產與知識產權的本質。楊汝梅先生在1926年出版的專著《無形資產論》中,將無形資產定義為“特定企業所具有額外收益能力之表示”。以后的定義大多以此為基礎,對無形資產的內涵和范圍進行拓展。因此,從經濟學意義上講,無形資產是指無實物形態的經濟資源,代表潛在的收益能力。該收益能力既可基于有關特殊經濟資源的集合,亦可基于法律或契約所賦予的特殊權利。而且其內涵和外延在不斷地發展變化。知識產權,在法律意義上是指權利人對無實物形態的知識或信息享有的私有財產權。從歷史發展來看,其內涵與外延也在不斷發展變化中。比較二者的定義和內涵,在形態特征和經濟資源歸屬上,知識產權屬無形資產的一部分,但又具有本質的不同,知識產權最終表現為法律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