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現行集團企業由于國內國際市場競爭,不斷加強改革力度,革新管理模式,而集團企業資金是企業的血液,對其管理模式的選擇關系到集團發展戰略。
企業集團是以資本為紐帶建立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發展集團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對其資金管理也越來越重要。集中集團企業資金管理模式分析:
1、實行“分級管理”,優化集團公司資金管理流程
所謂“分級管理”,就是集團公司對各全資、控股企業進行一級管理,而各企業財務機構按照“制度統一”和“資金統一”的原則對企業內部職能部門實施二級管理。大量實證研究表明,一級管理的核心是管好用活資金,二級管理的核心是進行成本控制。
2、實行“制度統一”,理順集團公司資金管理體系
所謂“制度統一”,即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政策及會計核算方式,統一由集團公司制訂,各企業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可制訂本企業實施細則,但需要上報審批后方可實施。尤其要注意的是,集團公司對各子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3、實行“資金統一”,切實提高集團公司資金管理效率
所謂“資金統一”,即集團公司對各全資、控股公司的各項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和運籌,對資金籌資、調度、重大資金支付審批等各環節實行重點監控,企業重大財務收支全部通過集團公司這個“漏斗”進出,按預算實施監收控付,從源頭上管理資金的流向,杜絕了企業務行其是和不按制度規定亂開支現象,真正實現了資金管理的集中統一和靈活高效運作。
根據資金管理集權與分權的程度,可劃分為以下五種模式:
(一)資金審批管理模式
這種模式是指企業的一切資金收入和支出都集中在集團財務部門,各分公司或子公司均不單獨在外部商業銀行設立賬號。資金的使用權、決策權和融資權均掌握在經營者或者經營者授權代表的手中,資金的“三權”高度集中。
這種模式一般適用于集團公司對下屬分公司或工廠對下屬車間的資金管理,一些產品種類比較單一的企業、一些資金流量比較有規律的企業采用這種資金管理模式,還適用于集團管理在同城或地理上距離不遠、規模較小的下屬公司。當集團公司把下屬公司看成本中心時,多數采用該種資金管理模式。它屬于一種絕對集權的資金管理模式。
(二)資金定額管理模式
這種管理模式是指下屬公司在使用流動資金時,不必每筆上報給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和經營者批準,下屬公司在流動資金使用上有一定的自主權。每年初下屬公司向集團公司報流動資金使用計劃,集團公司應根據集團資金狀況和該下屬公司上年度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調整計劃,合理控制下屬公司的流動資金量。在計劃年度中,集團公司依據資金計劃調撥流動資金給下屬公司。同時,下屬公司定期向集團公司報告流動資金使用狀況。
這是集團公司對下屬子公司和事業部采用的資金管理模式。它適用于生產不同產品的下屬公司,還適用于資金流量較大、但流動規律性較差的下屬公司。它屬于一種資金有限集權管理模式。
(三)資金總量管理模式
集團公司對其下屬公司采取在一定的時期內控制資金總量的辦法管理下屬公司的資金。集團每年初審批下屬公司的資金預算計劃,包括流動資金、流動總量和購買固定資產的支出總量,集團公司控制下屬公司流動資金支出和流入總量,超出預算的流動資金支出須上報集團公司審批,超出預算的流動資金收入,須上交集團公司,下屬公司不能截留。
這是一種相對集權的資金管理模式,但是,集權程度比資金定額管理模式的集權程度低,適合于大型集團公司管理下屬不同產業的子公司。由于子公司屬于不同的產業,集團很難掌握各產業的市場情況。所以,集團在資金管理方面放寬管制,只控制資金總量,讓子公司自己掌握資金的使用權,以求更好地應對市場的變化。
(四)資金借貸規模管理模式
集團公司對下屬公司的資金管理不干預,在資金使用和用途上,給下屬公司較大的自主權,自主安排流動資金總量,分配不同流動資金所占比例,自主決定購買與公司經營有關的固定資產。然而,集團公司對下屬公司的資金借貸規模和負債比率要嚴格控制,主要是為了控制下屬公司的負債風險,控制企業的金融風險。
這屬于一種相對分權的資金管理模式。資金管理的集權程度比資金總量管理的集權程度還低。當集團公司將下屬公司看成利潤中心時,一般采用上述的資金定額、資金總量和資金借貸規模管理模式。通過相互匹配的資金控制程度,達到集團公司和下屬公司的資金合理利用,達到整個集團公司的資金高效利用、動態收支均衡的目標。
(五)無控制資金管理模式
上級公司對下屬公司的資金不進行任何控制,下屬公司自主從不同的商業銀行進行不同形式的借貸和還款。在資金使用方面,下屬公司在公司董事會的戰略指導下,決定資金投出的方向。集團公司只在下屬公司的董事會中對下屬公司的資金使用方向和總量進行控制。
這屬于一種完全分權的資金管理模式。一般大型企業把下屬被控股公司看成一個投資中心時,多數采用這種資金管理模式。這種模式充分調動下屬公司的積極性,使其可以更好地將公司有限的資金與經營業務結合在一起,大大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