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高紅海報道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后,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思路得到了進一步明確。尤其是近日財政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實施內部控制工作會議的召開和《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的下發,為財政部門加強內控管理、推動內控機制建設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隨著各級財政部門的積極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進程必將得到有力的推進。
財政部門負責國家預算資金的管理,必須要重視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財政部負責人在最近召開的財政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實施內部控制工作會議上指出,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明確要求,是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是財政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防控廉政風險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推動完成財稅體制改革任務。實施內部控制的核心是落實好權責一致、有效制衡,體現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的要求,使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
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 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改進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序。
這些也正是財政部積極推進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的核心內容。可以說,以法治建設為主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從國家層面勾勒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總體框架和藍圖,指明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總體目標和方向,對于進一步深入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具有深遠意義。
事實上,為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財政部于2012年11月就發布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并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與此同時,各級財政部門也積極推動本部門及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
比如,北京市早在2013年就率先在全國啟動了行政事業單位內控的動員大會。北京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曾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加強內控建設是行政事業單位的內在需求,也是當前迫切的工作需求。北京市財政局牽頭,會同市紀委等共同成立了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實施聯席領導小組”。同時,北京市財政局成立了局內聯合工作組,以扎實推進局內外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工作。
再如,在《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近日下發后,財政部駐河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立足于強管理、防風險、促發展,結合該部門業務特點,采取“一、二、三、四”工作法,注重痕跡化管理,提高自身“免疫”功能。“一”是厘清一個概念。對于專員辦來講,痕跡化管理就是通過對財政管理權和監察執法權運行的文書、簽字、數據、檔案等關鍵痕跡的管理,為崗位風險的識別、評價、控制、監督、問責提供原始依據。
“二”是實行兩個結合,即有形無形相結合、內查外調相結合。“三”是做實三個環節,即以風險防控點為基礎,明晰崗責,合理留痕;以簽字環節為核心,明確責任,強化落實;以信息化為保障,規范標準,減少失誤。“四”是達成四個目標,即解決權力運行的“邊界不清、職責不明”問題、解決風險查找的“避實就虛、空泛無著”問題、解決防控制度的“流于形式、約束無力”問題、解決監控責任“虛位、缺位、掛空擋”的問題。
據了解,隨著《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全面貫徹落實,包括財政部門在內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建設都在有力地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