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哪些收入可以納入營業外收入的范圍?營業外收入哪些情況下可以按規定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哪些情況下要繳納營業稅?有哪些相關規定?請教老師,謝謝!
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等。一般只有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交納營業稅,其他一般不涉及營業稅。
其中:
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包括:固定資產處置利得和無形資產出售利得。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盤盈利得:主要指對于現金等清查盤點中盤盈的現金等,報經批準后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金額。
捐贈利得:指企業接受捐贈產生的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