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 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 連續下發了《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等六個文件。目的是要求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公積金使用政策的大幅放開,部分城市房地產市場異常活躍,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意識的不斷增強, 使得部分城市公積金中心出現了當年資金收不抵支的現象,原有的存量結余資金也快速釋放,流動性不足風險日益加劇。
一、住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風險的定義
住房公積金日常業務運行主要是每月按時收繳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存款,在繳存職工有貸款、提取要求時,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以滿足職工使用需求。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收繳的資金,必須要保持足夠的余額來應付繳存者未來各種可能的提取、貸款要求。由此,住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風險可以定義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中的沉淀資金,無法及時滿足繳存職工的正常提取和貸款資金需求的風險。
二、從內部管理角度,分析住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形成的原因
(一)提取使用政策過度寬松,部分職工賬戶中沒有沉淀資金。目前有些公積金中心提取、使用政策制定不科學,過于寬松,而且是在資金已經出現負增長狀態下,依然沒有進行調整,資金長期處于高位運行之中。如某些公積金中心存在購房時可提取賬戶中的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取得貸款后又可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實行公積金繳存額按月還貸業務。貸款人公積金賬戶中幾乎沒有余額。這樣,隨著職工對公積金使用政策的了解,如果更多的職工選擇利用公積金購買住房,公積金中心的資金很快就會出現入不敷出的緊張狀態。
(二)利用虛假材料提取公積金行為的發生,使
公積金非正常支出加大。隨著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不斷積累和消費觀念的改變,部分公積金繳存職工對公積金打起了歪主意,不惜出讓高額手續費,通過中介機構制作虛假材料套取公積金用作個人消費。近兩年來,中介機構鉆公積金中心管理漏洞,出現較多的騙提情況。主要提取類型有:一是自建房提取,有些單位職工批量找中介機構運作, 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勘查時,提供他人房源, 達到騙提公積金的目的;二是房租提取,2015 年
《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規定簡化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材料。這樣就出現一批沒有自有房產但與父母同住,無租房情況的職工,利用寬松的提取政策,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個人消費;三是異地購房提取,提供虛假購房合同、契稅發票;四是大病提取,提供虛假病例材料、發票等。這些資金的非正常大量支出,誘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發生。
(三)通過貼息方式,融入外援資金,資金運行成本和還款壓力加大。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的通知》第五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率較高、資金緊張的地區要采取多種措施,通過貼息、組合貸款、公轉商及短期借款等方式,積極籌集資金,滿足職工貸款需求。”的規定,部分城市公積金中心放貸資金缺口較大時,通過引入銀行授信貸款,快速融入短期資金來支持當地房地產市場發展,滿足職工貸款資金需求。
公積金中心取得的短期授信貸款大多以人民銀行基準利率4.35%計息,發放給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貸款5 年期以上利率是3.25%,公積金中心要承擔1.1 個百分點的利差成本。隨著借入資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公積金中心一方面要按月支付銀行利息,另一方面要籌措資金償還到期本金。若資金運行一直處于負增長狀態下,公積金中心將沒有資金歸還貸款,只有通過“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從銀行循環貸款,這樣使公積金中心資金運營的負荷越來越重。表面看來,公積金中心暫時解決了資金流動性緊張問題,實際上若不控制融資規模和融資成本,流動性不足問題將更加嚴重,公積金中心將面臨更大的不可控融資風險問題。
(四)以貸款為目的繳存,導致資金加倍流失。
因公積金貸款利率低于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有部分職工以享受公積金低息貸款為目的而繳存住房公積金,取得貸款后就停止繳存,這種情況下,加快了資金流出速度。按公積金中心的規定,職工在正常繳存6 個月后,就可取得公積金低息貸款資格。按照近年來的公積金“可支可貸”的寬松使用政策,職工可以憑購房合同,先將賬戶中的余額通過部分提取的方式支付購房款,再通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此類職工非常輕松地從公積金中心取得幾十萬元貸款資金,而為了取得貸款資格先在賬戶中繳存的公積金也已取出,賬戶中幾乎已沒有余額。如某些私營企業本沒有繳存公積金的意愿,但為了使部分職工享受公積金低利率優惠政策,就采用誰有貸款需求就為誰繳存的方式,這些繳存者,一旦取得公積金貸款資金,就立即停止繳存。甚至有些并非企業員工,通過房地產公司或中介機構運作, 暫時掛靠在企業中進行繳存套貸。
因近兩年經濟下行,部分企業暫時停繳、緩繳,
職工離職的情況較多發生,無法準確識別貸款后停繳的職工是否存在主觀故意,更加大了住房公積金中心風險識別的難度。
(五)風險管理意識不強,風險應對能力有待提高。大多公積金中心忙于應對日常繳存、提取和貸款業務,流動性風險問題未能受到應有的關注,對流動性不足風險的預判能力不足,沒有建立流動性風險內部監測、預警控制體系。如某公積金中心資金收支長期處于負增長狀態,資金流動性緊張狀況一直在發展漫延,但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直到多年積累的沉淀資金全部用完,導致出現貸款發放半年以上輪候期,職工意見較大。
三、應對住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防范措施
(一)從公平性、互助性的角度適度調整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公積金中心要根據自身資金運行狀況和當地房地產市場預測情況,科學制定預算, 通過控制收支計劃,實現收支平衡。本著公平性、合理性、互助性的原則,對政策進行差別化設計,適度調整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有效化解資金流動性不足風險,滿足更多的中低收入群體使用公積金。
(二)采取多種措施有效控制套提騙貸行為發生。加強提取、貸款事前調查、事中核查力度,加大現場勘察覆蓋面,有效控制套提騙貸行為的發生。采取多種措施,加大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對容易出現虛假材料的自建房提取、支付租金提取,采取全部現場查看的方式,有效杜絕騙提情況的發生;二是通過與提取、貸款職工簽訂“誠信承諾書”的方式,提高職工的誠信意識,加大處罰力度;三是把貸款材料稽核由過去的事后審查前置,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嚴把貸款資金出口關。
(三)適度融資,防范融資運營風險。合理分析資金流動性緊張是暫時性的還是長期性,如果是市場原因造成,在成本可控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融資暫時緩解資金緊張問題;若判定是一個長期延續的狀態,那應放棄短期融資的打算,應通過調整政策, 達到預防流動性風險的目的。
(四)規范公積金繳存行為,提高制度覆蓋面。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加大現有單位公積金繳存催收力度,確保各單位按月足額繳存;規范單位職工繳存管理,針對為貸款而繳存,貸后停繳的套取公積金貸款的行為,通過加大稽查力度, 約束此種行為發生。加大制度覆蓋群體,積極鼓勵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加入到住房金的行列中,擴充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池,使公積金政策惠及更多群體。
(五)制定風險預警機制,加強流動性不足風險防范。建立住房公積金風險預警機制,根據中心規模、運行狀況,認真分析資金流動性風險形成原因, 合理確定風險預警指標和等級,科學制定調控措施。
總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個關系千家萬戶的惠民政策,當住房公積金運行過程中出現了流動性不足風險時,公積金中心要積極應對,科學化解,使住房公積金政策健康、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伊犁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