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場出租(對外承包),應當按進場申請、價格確定、信息披露、掛牌交易、組織簽約、結果公示等程序進行。通過統一進場交易,以網絡競價為主要交易方式,實現交易全流程公開透明,有效杜絕內幕交易行為,切實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近日,寧夏財政廳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從2018年11月30日起,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統一進入自治區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平臺進行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對外承包),是指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在保證履行行政職能或公共事務職能的前提下,以有償方式將國有資產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讓渡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經濟行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場出租(對外承包),應當按進場申請、價格確定、信息披露、掛牌交易、組織簽約、結果公示、收益上繳等程序進行。
進場交易制度是從構建公共財政體制出發,結合市場機制,所做出的一項有益探索,是寧夏財政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延伸和強化。通過統一進場交易,以網絡競價為主要交易方式,實現交易全流程公開透明,有效杜絕內幕交易行為,切實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通過統一進場交易,最大化拓展競買群體,使出租標的得到充分競價,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通過統一進場交易,還資源配置權于市場,有效維護參與交易的各方合法權益,促進我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朝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