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22〕24號
為貫徹國家人才戰略,推動我國會計人才隊伍整體發展,2013年財政部啟動了“會計名家培養工程”。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財會〔2013〕14號)規定,財政部委托中國會計學會組織2022年“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候選人推薦工作。本次選拔人數不超過5人,根據推薦人選情況擇優錄取。請各有關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認真組織,擇優推薦,確保質量?,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2.會計學術造詣精深,成就突出,社會影響廣泛,有國內外同行認可的代表性學術成果及其他有影響的重要成果。3.教學成績突出,長期活躍在會計教學和教育改革一線,有標志性教學成果,對會計教育發展作出創新性貢獻。從事教學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或任會計學博士研究生導師8年以上(含8年)。4.推薦人選年齡不超過57周歲(出生日期在1965年6月以后)。5.在同等條件下,曾獲得會計領域公認的國內外重大獎項、代表中國加入國際會計組織的人選,在推選中優先考慮。
1.推薦提名。由具有會計學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按照選拔條件和有關要求,從本單位工作人員中進行推薦,將推薦名單和有關材料報送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非會計學博士授予權培養單位符合選拔條件和有關要求的工作人員,應由3位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入選者推薦,本單位審核后將推薦名單和有關材料報送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實行限額申報,每單位最多推薦1人參與本次選拔。
2. 資格審核。由中國會計學會對推薦人選的條件、資格等進行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進入通訊評審環節。
3. 通訊評審。重點考察推薦人選的專業水平、學術操守和社會認可情況。通訊評審結果排名前十位進入會議評審環節。
4.會議評審。以現場答辯形式,對推薦人選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等進行綜合評議。評議結果經會計名家培養工程領導小組確認后,形成會計名家培養工程擬入選人員名單。
5.公示與公布人選。擬入選人員名單通過中國會計學會官網和有關媒體公示7日,對公示期內有異議的人選進行實地考察。公示及考察結果經財政部審批后,公布正式名單。
1.資助、扶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開展學術思想的系統梳理、總結和傳播。組織出版相關文集、精品教材,制作經典公開課等,展示會計名家培養對象的優秀作品、重要成果;舉辦學術思想研討會,建設網絡宣傳平臺,宣傳會計名家培養對象的研究貢獻和奮斗歷程,充分發揮引領輻射作用。2.資助、扶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開展會計理論與實務研究。委托或資助會計名家培養對象承擔重大研究課題,支持對我國現代化建設中面臨的重要會計實務問題進行研究;支持對提升我國在會計國際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等問題進行研究;支持對完善會計理論具有重要貢獻的基礎性和前瞻性問題進行研究;支持對會計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問題進行研究等。3.資助、扶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開展研究基地建設。積極支持培養對象組建研究團隊,承擔重大科研攻關項目,通過基地建設帶動會計人才梯隊的合理構建;推動會計研究成果的可持續發展;打造會計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的產、學、研戰略聯盟,推動會計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4.資助、扶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參與國際交流合作。支持資助會計名家培養對象到國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會計組織進行交流訪問和合作研究,培養國際視野和溝通能力;支持推動培養對象在國際相關領域傳播學術思想;支持推薦培養對象參加重要國際會計組織,增強中國會計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
會計名家培養工程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給予支持,每位培養對象資助40萬元。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培養對象所在單位為會計名家培養工程項目依托單位,具體負責培養項目的過程管理,并對核撥的資助經費進行管理和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負責組織對會計名家培養對象研究成果、參與重大活動和重要工作等方面情況以及所承擔資助扶持項目進展的跟蹤了解、中期評估及期滿考核評價,合格者頒發相應證書。請各單位在2022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將《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候選人推薦表》(電子版下載網址:www.asc.org.cn)及相關證明文件報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通訊地址:100045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電 話:010-68520682,1881118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