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人妻伦一二三区久久-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视频-久久精品AⅤ无码中文字字幕重口-欧美成人在线视频

免費咨詢電話:400 180 8892

您的購物車還沒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將 1 件商品添加到購物車

去購物車結算>>  繼續購物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免費論文 > 會計核算論文 >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實施后關于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實施后關于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編者按:深入推進政府會計改革既是財政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黨的十九大關于“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面摸清家底、厘清成本費用、夯實財政治理基礎的重大制度安排。

 
    政府會計系列準則制度實施3年多來,省財政廳組織開展了多次準則實施調研,發現仍有部分單位存在準則理解不到位、會計核算不準確、財務管理欠規范等問題,同時預算管理一體化也對政府會計信息提出新的要求。為此,省財政廳結合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整理了財政部發布的政府會計準則實施問答和應用案例,供各單位學習參考。
(三)關于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某行政單位因工作需要,經批準以經營租賃方式租用其他單位一處辦公用房,并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改造,裝修改造費用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4號》(財會〔2021〕33號)相關規定,單位對于租入等不由本單位入賬核算但實際使用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后續支出,應當按照《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17〕25號)中“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如果發生的后續支出不符合資產的確認條件,應當在費用發生時記入“業務活動費用”科目。
 
    某事業單位以出包方式建造辦公樓,該樓現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并交付使用,尚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該單位已支付承包方的價款低于合同約定價款,已取得發票并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剩余款項尚未支付。估計該辦公樓最終竣工決算價高于合同約定價款,如何確定該辦公樓暫估入賬價值?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4號》(財會〔2021〕33號)規定,暫估入賬的價值,是指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前,單位在建的建設項目工程的實際成本,包括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的各項支出,以及應付未付的工程價款、職工薪酬等,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相關明細科目的賬面余額確定。因此,已支付承包方的價款低于合同約定價款的部分,應當計入在建工程的成本。
 
    在建工程按照暫估價值轉固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照估計價值轉固之后、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前,發生調整已確認的應付工程價款等影響估計價值的事項,單位應當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處理,再由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
 
    單位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按實際成本調整資產暫估價值時,應當將實際成本與暫估價值的差額計入凈資產:
 
    借或貸:固定資產
    貸或借:以前年度盈余調整
    經上述調整后,應將“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的余額轉入“累計盈余”科目。
 
    某事業單位購置一棟業務用房,根據合同約定,房款支付方式為分期付款,在驗收確認固定資產之前所發生的款項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還是“預付賬款”等其他科目核算?
 
    根據《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17〕25號)規定,“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單位在建的建設項目工程成本。該單位直接購置業務用房所發生的款項,在驗收確認固定資產之前在財務會計下應當通過“預付賬款”科目進行核算。
 
    某事業單位因業務需要,經批準融資租入一臺儀器設備,已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合同規定在租賃期內按年度付款,因錢款尚未付清,無法取得付租賃款的全額發票,請問該單位如何確定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根據《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17〕25號)規定,該單位融資租入的儀器設備,其成本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儀器設備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儀器設備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
 
    某事業單位在資產盤點中盤盈儀器設備一臺,應如何確定其入賬成本?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該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財會〔2016〕12號)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17〕25號)相關規定對盤盈設備進行會計處理。
    具體而言,對于盤盈的儀器設備,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但按照規定經過資產評估的,其成本按照評估價值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資產評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確定。如無法采用上述方法確定盤盈儀器設備成本的,按照名義金額(人民幣1元)入賬。
 
    盤盈的儀器設備入賬時,按照確定的入賬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處理時,如屬于本年度取得的,按照當年新取得相關資產進行賬務處理;如屬于以前年度取得的,按照前期差錯處理,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
 
    如該固定資產盤盈發生在報告日至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單位應當按照《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財會〔2018〕28號)及《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3號》(財會〔2020〕15號)對調整事項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四)關于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某市正在實施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統一權屬工作,黨政機關的辦公用房統一過戶到本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名下,統一權屬后,如何確認記賬主體?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財會〔2019〕13號)相關規定,按規定由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統一管理(如僅持有資產的產權證等),但具體由其他部門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由占有、使用該資產的部門作為會計確認主體,對該資產進行會計核算。多個部門共同占有、使用同一項固定資產,且該資產由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統一管理并負責后續維護、改造的,由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作為確認主體,對固定資產進行會計核算。
 
    某行政單位通過政府采購批量購置車輛,政府采購過程中產生的車輛購置稅、噴涂改裝費用是否計入車輛的入賬價值?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財會〔2016〕12號)規定,政府會計主體外購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因此,該單位應當將車輛購置過程中產生的車輛購置稅、噴涂改裝費用計入車輛入賬價值。
 
    某行政單位將一項建筑安裝工程項目在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轉為固定資產,但該項目在竣工財務決算之前進行了審計,請問工程審計的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還是計入當期費用?如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根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相關規定,工程建設項目發生的社會中介審計費應當計入工程項目成本,具體通過“在建工程——待攤投資”科目核算。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4號》(財會〔2021〕33號)規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按照估計價值入賬。在建工程按照估計價值轉固之后、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前,發生調整已確認的應付工程價款等影響估計價值的事項,單位應當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處理,再由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財會〔2017〕4號)對需要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進行了規定,請問行政事業單位如何具體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在遵循本指南所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一步細化本行業固定資產的類別,具體確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并報財政部審核批準。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在遵循本應用指南、主管部門有關折舊年限規定的情況下,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實際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其折舊年限。具體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固定資產預計實現服務潛力或提供經濟利益的期限;(2)固定資產預計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3)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固定資產使用的限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因改建、擴建等原因而延長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規定重新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行政事業單位盤盈、無償調入、接受捐贈以及置換的固定資產,應當考慮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按照其尚可使用的年限計提折舊。
 
    《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財會〔2016〕12號)第二條規定,“固定資產是指政府會計主體為滿足自身開展業務活動或其他活動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請問“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中的“規定標準”是多少?如果某項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超過1年,是否可以確認為固定資產?
 
    《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中“規定標準”,是指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確定的標準。2021年財政部最新修訂發布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108號)中規定的單位價值標準為1000元;2012年發布的《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71號)規定的單位價值標準為1000元(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標準為1500元)。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規定,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年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家具、用具、裝具等,應當確認為固定資產。上述文件對于“大批”未明確具體數量,單位可按照重要性原則并結合本單位資產管理實際情況具體確定“大批”的數量。
(省財政廳 會計處)
 
 

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