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規范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除嚴格執行省人事廳晉人職字[2008]71號文件規定之外,現對報送的材料提出如下要求: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1.“評審表”必須使用省人事廳監制的新版B5格式,以便存檔。
2.“評審表”一式5份(不裝訂,不得用復印件、打印件),申報人員可向各市人事局或單位人事部門領取。
3.“評審表”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字跡工整,不得另加附頁。若4-7頁內容較多,填寫主要內容即可。
4.“評審表”第8頁考試成績欄,填寫外語、計算機和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成績。
5. 第9頁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結果,由申報者所在單位填寫。對考核情況要求逐年注明考核結果: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考核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二、《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1.任會計師以來近5年(2003年-2007年)或7年(2001年-2007年)內的年度和任職期滿考核表原件(每年一份,不裝訂)。
2.若只能提供復印件,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攜帶原件經審核無誤后,原件退回。
三、破格申報人員
破格申報人員,須由申報單位出具破格推薦報告,并說明其符合破格晉升條件的哪一條、哪一點,列出詳細內容,附送相關材料一份。
四、論文、論著要求
1.關于論文的要求。為杜絕個別申報人員為評職稱而拼湊條件,突擊發表質量低劣、無學術價值的文章,在評審條件規定的篇數內,下列文章只計算一篇:①發表在同期同刊學術刊物上的文章。②同一年度內發表在各種學術增刊上的文章。③申報當年發表的本專業非課題研究文章(無具體科研、技術項目內容的文章)。④同篇文章多次發表或被多次轉載、引用,一律以最高刊物一次性對待。在評審條件規定的篇數內,下列文章不能計算,只可在評審時作為參考:①合作發表非排名第一的文章。②無國內統一期刊號的刊物上發表的文章。③綜合(百科性)出版物上收集的文章。④只進行過各種形式的專業會議交流或各種形式的論文評選,而未公開發表的文章。⑤刊物的專業范圍、等級、文章篇幅、內容等不符合要求的文章。
2.學術著作要求。字數按書中實際注明的本人撰寫字數計算。多人合著書中章節(字數)未注明者,在總字數內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的計算辦法確定,即第一層次人員(主編)占總字數的30%,第二層次人員(副主編)按總字數的20%平均,其余人員(編委等)按總字數的50%平均。
五、答辯論文、專業工作總結
1. 按照省人事廳晉人職字〔2006〕30號文件要求,答辯論文須為本人在任會計師期間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本專業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
2.申報人員提供的答辯論文及本人任會計師期間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須將個人信息和論文及工作總結等相關內容用A3型紙打印在全省統一的《山西省高級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論文打印紙》和《山西省高級任職資格評審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打印紙》上。
3.個人信息打印在相關打印紙的密封線內。
4.答辯論文和專業工作總結字體要求。文章標題:宋體加黑小二字體;文章內容:仿宋四號字體。
六、申報材料的整理要求
1.申報材料每人一袋(牛皮紙袋,自備),材料袋需堅固、無破損。
2.“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目錄表”必須按所收集的材料內容填齊,表中所列內容用A4紙復印,并按“目錄表”順序用線繩裝訂成冊,標出頁碼。
3.申報人員在報送材料時,請攜帶“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目錄表”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正式發表的論文、論著及證明自己工作業績的文件要附作品原件的封面、目錄、刊號及作品正文),經高評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原件當時退回,其余由復印件裝訂成冊的申報材料將不再退還。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本要求中涉及的“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目錄表”、《山西省高級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論文打印紙》和《山西省高級任職資格評審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打印紙》,可登陸會計之星網(www.Kjzx.cn)下載。
附表:1. 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目錄表
2. 山西省高級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論文打印紙
3. 山西省高級任職資格評審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打印紙
山西省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二○○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