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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駐吉中直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人才強國戰略,切實加強我省高端會計人才隊伍建設,選拔培養一批精通業務、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的高素質、復合型高端會計人才,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年初工作安排,決定啟動吉林省第十二期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吉林省區域內大中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
二、選拔條件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業務能力。
(三)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人員,累計從事財會工作滿10年以上(含10年),或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從事財會工作滿7年以上(含7年)。
(四)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或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或具有會計相關專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行政事業單位分管財會部門負責人、財會部門負責人或副職。
(五)參加吉林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并按時完成2021—2023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六)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對本地區、本行業會計事業發展起到引領作用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到45周歲。
(七)參加2024年行政事業單位財會知識大賽獲得優秀選手的人員按本通知申報,符合上述第(一)(二)(三)(五)(六)條件的直接錄取為吉林省高端會計人才。
最近5年內因會計工作違法、違紀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不得參加選拔。本人所在單位最近5年內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不得參加選拔。
三、選拔程序
(一)申報。申請人填寫《吉林省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項目申請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管理欄目下載
附件.doc),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報省財政廳會計處。申報時間:2024年8月6日至9月15日。
(二)審核。省財政廳組織有關專家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后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三)筆試。省財政廳組織申請者進行集中筆試。試卷分為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兩種試卷。行政事業類考試范圍為會計法、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資產管理、內部控制、績效評價、管理會計、會計信息化以及會計改革與發展等知識;企業類考試范圍為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稅收、內部控制、管理會計、戰略管理、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以及會計改革與發展等知識。
(四)面試。按筆試成績結果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主要考查考生自我認知能力、專業應用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決策能力和應急問題處理能力等。
(五)確定培養對象。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統籌考慮行政區劃、行業分布、單位規模、人員結構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確定擬培養人選名單在吉林省財政廳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確定人選名單。
四、培養管理
(一)培養方式。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以培養復合型高端會計人才為主要目標,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養方式。
(二)培養時間。培養周期為4年,分為集中培訓3年和跟蹤管理1年。集中培訓每年2—3次,每次培訓7—10天。
(三)日常管理。培養期間按年度進行量化考核管理,實施淘汰機制。學習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畢業,頒發《吉林省高端會計人才畢業證書》。
(四)培養費用。學員集中培訓期間,培訓費用由省財政廳承擔。學員參加集中培訓及省財政廳組織的科研和社會實踐活動期間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由學員所在單位承擔。
五、其他要求
請申請人按照報名時間要求,將經單位同意后的《吉林省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項目申請表》,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職稱、學歷等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以PDF格式打包發送至省財政廳會計處指定郵箱或郵寄至省財政廳會計處(長春市人民大街3646號),文件名為XXX高端人才申請材料。
省財政廳聯系電話:0431—88550790電子郵箱:645638900@qq.com
附件:吉林省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項目申請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