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德峰
財務風險存在于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生產過程的始終,由于其存在的客觀性和不確定性,使企業在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過程中必須正確預測和衡量財務風險,同時采取適當的控制與防范措施,降低財務風險、減少損失,以實現預期的經濟效益。
一、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類型及形成原因
(一)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內部成因
1.內部控制風險。目前,在施工企業內部推行的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著以下薄弱環節:一是內部責任合同簽訂不及時,承包主體的責任義務不明確,責任指標不能及時到位;二是成本控制乏力,節約能力差,財務收支計劃未能引起足夠重視;三是項目部擁有完全獨立的材料采購權,在利潤的實現上有相當大的調節空間,甚至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債務糾紛;四是項目產值統計彈性較大,給債權的管理增加了難度,加上施工企業沒有相應的索賠制度,不利于工程款回收率的提高;五是財務管理只重視基礎工作的管理,不注重財務分析,事中控制不力。此外,施工企業內部的部門之間、本企業與上級主管企業之間在資金管理和使用、利潤分配、資產抵押等方面存在權責不明、工作銜接不到位的現象,造成資金使用效率低,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得不到保證,財務狀況混亂,從而產生財務風險。
2.信息不對稱風險。由于施工企業“以包代管”現象的普遍存在,造成有的企業在運作工程項目過程中過分地擴大了項目部和項目承包人的自主權。另外,施工企業從簽訂合同開始,就要對風險作出必要的估計,許多施工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認為只要做好會計核算和管好、用好資金就行了,缺乏必要且全面的風險意識,以至形成片面性的財務行為。譬如,融資是解決施工企業某一期間資金困難的有效途徑,同時也會成為一種負擔,因此不顧一切地融資同樣會使施工企業陷入兩難境地。相當一部分施工企業負債資金比例過高,資金結構不合理,財務管理形同債務管理,財務負擔沉重,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存在著巨大的財務風險。
3.承包體制風險。施工企業是施工合同的主體,必須承擔和履行合同條款的所有法律責任,而在現行的項目承包模式下,合同的履行、實施者是非獨立法人的項目部、分公司或承包人。盡管施工企業與項目部或承包個人簽訂了內部承包協議,但這種協議明顯和國家的法規不相吻合,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這樣項目部和項目承包人一方面行使企業的權力,另一方面卻逃避了法律責任。
4.稅收征管風險。項目實行經濟責任承包后,施工企業客觀上對項目的管理弱化,加上某些地方的材料市場極不規范,購買材料時沒有發票,或者假發票泛濫,企業面臨很大的稅務風險。而項目部在工程結束后已經解散,企業很難對項目負責人進行追償。
(二)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外部成因
1.合同風險。由于建設單位在設計階段未作充分的考慮,施工過程中往往臨時提出設計圖紙變更要求,這容易打亂施工企業的施工規劃和組織管理。特別是當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要求時,施工企業如果未及時對變更內容進行合同續訂,往往導致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不明確,最終在結算價款和合同履行上引起糾紛,形成施工企業在財務管理上的風險。
2.資金風險。目前,建筑市場中墊資施工的傾向越來越明顯,這不僅嚴重干擾了施工企業的工程建設管理,而且嚴重制約了施工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墊資施工給施工企業帶來的直接后果是大量生產資金被占用,更為嚴重的是,造成施工企業債臺高筑,財務費用增大并引發連鎖反應,如對供應商及銀行等的巨額債務影響了企業再融資能力,損害了施工企業在新一輪投標中的競標能力等等,從而形成施工企業的財務風險。此外,墊資施工加大了工程款的回收難度,增加了企業財務風險。
3.政策與市場風險。施工企業作為市場競爭的主體之一,其財務管理置身于復雜多變的經濟環境中,并極大地受到這些因素的影響。一旦施工企業沒有健全的財務管理系統,缺乏抵御風險的財務能力,勢必導致企業的理財失敗。我國建筑業競爭異常激烈,建筑資源相對缺乏,“僧多粥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一部分實力較弱的施工企業面臨著“吃飯難”的困境,甚至被迫退出建筑“舞臺”,加之市場經濟行為尚不規范,“暗箱操作”、地方保護等行為加劇了建筑市場的混亂,競相壓價又使得建筑產品價格背離其價值,造成價格扭曲,從而增加了施工企業的財務風險。
二、施工企業防范財務風險的對策
(一)建立財務風險的分散機制
為了有效防范可能發生的財務風險,施工企業必須從長遠利益出發,建立和健全企業財務風險分散機制。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不僅要為特殊工種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而且要針對工程的特點參投工程保險。工程保險的承保對象主要包括物質損失部分和第三者責任部分。通過工程保險,可有效地避免和降低不可預見費用的發生。同時,實行“一業為主、多種經營”,建立健全企業風險分散機制,及時分散和化解企業財務風險;建立健全企業壞賬準備金制度,適當提高壞賬準備金的提取比率;建立健全企業的積累分配機制,及時、足額增補企業的自有資金,壯大企業的經濟實力,提高抗財務風險的能力。
(二)加強涉稅管理
施工企業一般具有下設分支機構多、項目多、異地施工、工程轉包、分包復雜的特點,這使得工程項目管理難度大,特別是外地施工的工程進度和完工情況難以掌握。因此,必須加強涉稅管理,從主觀上重視涉稅工作,減少因涉稅給企業帶來的財務風險。具體措施有:設專人報稅,做好稅收籌劃工作,規避由于申報不及時和應納稅額確認失誤帶來的財務風險;完善發票管理,強化以票控稅力度,規范成本核算;對于異地施工和聯營分包的項目,必須派駐財務人員或財務主管,對其成本核算、原始票據的合法性、應納稅額的確定和納稅申報的時限進行監督和審核,特別是對于轉包工程要依法足額地代扣代繳;對涉及增值稅的加工、修理、修配業務要在移送時及時申報納稅。
(三)結合行業特點,降低財務管理風險
1.加強預算管理,推行責任成本核算。成本風險是施工企業的一個重要的財務風險。對于成本風險的控制,一方面,可以通過“三算”對比,即在施工過程中對由經營部門提供的預算、成本管理部門按內部公司定額對工程項目的評估成本以及項目實施的實際成本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異并制定對策,有效控制項目成本;另一方面,可通過量價分析,對項目部材料消耗、設計變更與索賠等情況逐一分析,材料價格由企業統一管理并承擔相應責任。此外,應切實推行責任成本核算,對責任成本按照“指標分解-指標控制-指標考核”三個環節進行分解,層層分解到隊部、班組、個人,真正體現責權利的統一,不僅能增收節支,而且也可以逐步逐級降低財務風險。
2.按時辦理竣工結算,降低外欠款風險。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所規定的施工內容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后,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環節。在此環節應做到:第一,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竣工決算,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決算送審;對于設計變更部分或因業主原因導致的停工損失、場地原因而發生的材料倒運費等費用,要及時進行現場簽證,追加合同價款和辦理工程結算,確保取得足額結算收入和工程回收尾款。第二,以合同和簽證為依據,合情、合理、合法地做好索賠工作,盡量減少施工企業前期投入的資源損失和占用的資金,因為加快資金周轉對規避財務風險起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第三,在工程保修期內,工程項目部應狠抓實際工程量,合理預計可能發生的維修費用并制定保修計劃,以此作為保修費用的控制依據,盡量節約開支,降低財務風險。
3.把好合同關。合同風險雖然是合同雙方確認了的,但不管是轉嫁給施工企業的原屬于業主的風險,還是施工企業自身因素造成的風險,都反映了施工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對隱含的財務風險沒有產生足夠的警惕。為有效防范財務風險,把好合同簽訂關,應做到:工程項目資金不到位的、環保設計不達標的、未經審查的、不合法的、低于成本價的、顯失公平的合同不簽;對于施工合同,應密切關注施工合同中的“補充協議”,特別是對于工程款的撥付、稅金繳納、大型主材料款的支付等等應有明確規定;對于墊資和墊資利息,如有約定,施工企業可以請求按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其利息按不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無約定,則視為工程欠款,無權請求支付利息;對于業主按一定比例暫扣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是否計息,要在合同中約定,若無約定,則視為無息暫扣。
(作者單位:浙江環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