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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財會〔2025〕12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蘭州新區組織部、財政局,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省級工作部門,省屬企業、事業單位,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 〔2025〕238號),現將2025年度全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含正高級會計師和高級會計師,下同)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甘肅省內從事會計工作的、符合申報單位規定申報要求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等不能申報評審職稱。受黨紀政務處分在影響期內、或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在調查期內、以及在刑事處罰期內的人員不能申報評審職稱。
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在公有制經濟企業工作并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由企業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在本單位申報。在我省登記注冊的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含私營企業、外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社會組織(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按照就近就地原則,通過用人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申報。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事代理機構進行申報。
中央在甘科研院所、國有企業,部屬高等院校工作人員,本單位沒有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權限的,按照我省職稱評審有關要求辦理職稱評審委托,經省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參加申報評審。
中央及外省企事業單位設立的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原則上不能在我省申報職稱。符合中央和我省相關規定,允許幫扶、掛職等人員在派駐地申報職稱的,由派出單位向派出以及派駐地省級財政部門、人社部門申請,同意后可在派駐單位申報職稱。
企業、社會組織(機構)工作人員,以及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須在申報職稱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需提供繳納社保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受理。
二、申報條件
1.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標準或省內標準,且在有效期內;
2.符合《甘肅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甘人社通〔2021〕247號)要求的條件標準。
三、申報評審方式
全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申報評審通過“甘肅省職稱申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可通過省人社廳網站“職稱評審”窗口登錄),登錄職稱信息系統申報評審。申報人、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職改辦)和評委會均須使用職稱信息系統。職稱申報、審核、復審、評審、制發證書、職稱證書打印、查詢等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申報人個人申報賬號由用人單位或申報單位負責審核和創建。用人單位或申報單位的賬號由人社部門負責審核和創建。
四、申報審核工作安排及相關要求
(一)網上申報時間安排
1.個人申報(9月30日前)。9月1日起,申報人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職稱評審”鏈接進入“甘肅省職稱申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申報人應根據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和本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簽署申報誠信承諾書,客觀、準確、完整填寫個人申報信息,掃描上傳真實、完整、清晰的電子版證明材料,上傳個人彩色照片,提交申報單位審核推薦意見等。具體操作方法見信息系統“通知公告”模塊《職稱評審管理系統操作手冊(申報人分冊)》。職稱信息系統于9月30日24時關閉個人申報端口,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報人個人承擔。
2.單位初核(10月20日前)。申報單位受理申請后,按照“隨來隨審”方式,對申報人提交的資料信息和業績材料,同時對會議研究、集體評議、意見征求、公示等相關程序的合規性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人員逐級提交審核。
初審期間,除姓名、身份證號不允許修改外,其余信息可以完善補充。
3. 部門(單位)復審(11月10日前)。審核部門對申報單位推薦程序和申報人資格條件進行復審,重點對佐證材料和業績條件進行把關,按時將符合申報條件人員提交省財政廳審核組織評審。
復審期間,除姓名、身份證號、申報職稱系列(專業)、職稱層級(正高級、副高級)、資格有效范圍、評審類別(正常晉升、破格晉升、特殊人才評價、考核認定等)6項信息原則上不允許修改外,其余信息可以修改完善。如需對申報人資料進行補充完善,復審部門應當分批次向申報單位集中反饋修改意見,要求其補充完善(不直接通知申報人)。
(二)有關時限要求
1.任職年限。申報人學歷、資歷、專業技術總年限和現職稱任職年限,均計算到2025年12月31日。納入崗位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任職年限從聘用的當月計算;其他單位人員的任職年限,原則上從取得職稱資格的當月起計算。
2.業績時限。申報人的業績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申報人在該時限之后取得的業績,可作為業績成果在下次申報職稱時使用。
(三)申報人員需在評審系統中上傳本人以下材料
1.在個人基礎信息欄上傳基礎材料。上傳單位出具的審核推薦意見,包括公示文件、公示結果、單位承諾書、單位推薦報告等,以及社保繳費證明和誠信承諾書(見附件)。
2.在個人學習經歷欄提交學歷證明材料。(1)2002年后取得的學歷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學信網免費申請),并在“學信網驗證碼”欄目中填入驗證碼(驗證有效期要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2)根據教育部《關于取消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收費以及調整認證受理范圍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學歷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學信網免費申請);(3)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4)取得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5)取得黨校、軍隊院校學歷的,提供學籍卡或畢業生登記表等有關學歷的佐證材料。
3. 在個人資歷信息欄上傳現任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單。如現職稱是轉系列后取得的,還需上傳所轉系列的職稱證書。
4.在個人資歷信息欄上傳職務聘任資料。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上傳單位聘任文件或聘書。
5.在年度考核情況欄上傳年度考核材料。申報人須如實填報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如年度考核連續3次優秀作為所占業績條件,須將“優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資料上傳到“其他業績”欄。
6.在知識更新能力欄上傳會計繼續教育完成材料。上傳近三年(2022-2024年度)會計繼續教育合格證書(或證明)。
7.在幫扶基層經歷欄上傳幫扶基層經歷材料。除艱苦條件單位和各類企業外,其它省、市屬事業單位晉升高級職稱的人員,須有縣以下基層或企業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累計一年以上的服務或工作經歷。
8.在各類業績欄上傳符合業績條件證明材料。對照《甘肅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甘人社通〔2021〕247號),按照業績類別,在相應業績欄填寫業績相關信息,在備注欄注明符合正常晉升業績條件的第幾條和第幾項,并按照評審條件符合性和業績排名,逐條上傳相應符合條件的業績證明材料(本人工作單位確認并蓋章有效的證明資料)。相同的業績材料不要重復在不同欄目上傳。
9.在課題、項目欄上傳課題、項目成果材料。(1)上傳的課題、項目內容要與本人申報專業一致,按質量高低填報;(2)申報人員須提供包括立項、結題(驗收、鑒定)、成果登記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資料。上傳材料含立項、結題(驗收、鑒定)材料的封面,個人排名、立項、結題(驗收、鑒定)單位蓋章頁。其中個人排名頁面須加蓋立項單位或鑒定(驗收)單位公章。
10.在論文、論著欄上傳論文、論著材料。(1)論文、論著內容須與本人申報專業相關。論文論著填報不少于規定數量,但最多填報5篇,按質量高低填報;(2)省職改辦提供“中國知網”收錄論文查重服務,不接收任何查重報告單;未收錄論文由用人單位聯系“中國知網”進行查重,并上傳有單位簽字蓋章的“中國知網”查重報告單。檢索不到或未上傳查重報告單的視為無效論文,不作為評審依據;(3)2025年職稱評審論文查重結果以“去除引用文獻復制比”為準,核心期刊論文不超過15%、省級期刊論文不超過25%。省級學術期刊以萬方、維普和知網數據庫作為數據源整刊收錄為準。
11.在科技獎勵、表彰和其他榮譽欄上傳獎項和榮譽稱號材料。上傳的獎勵內容要與本人申報專業相關。
12.在其他業績欄上傳相關業績證明材料。上傳符合《甘肅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甘人社通〔2021〕247號)第十九條(正高級會計師)或第三十條(高級會計師)業績條件標準的其他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并在備注欄注明符合正常晉升業績條件的第幾條和第幾項。
五、審查推薦要求
(一)嚴格規范工作程序。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職稱評審工作,按照評審權限嚴格履行評審程序。申報階段,申報單位要嚴格執行“四公開”(政策、標準、程序、結果公開)制度,負責對申報人個人信息和申報資格的真實性、業績資料的完整性和佐證材料的有效性進行審核。審核階段,審核部門要按照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對業績材料和關鍵個人信息進行甄別把關,對發現用人單位推薦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饋修改意見后及時退回,退回次數原則上不超過3次,確保審核工作高效率、高質量完成。
(二)準確把握政策界定。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職稱評審政策規定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開展工作,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評聘一致”的原則,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初核和推薦,科學統籌用好崗位資源。對申報“破格晉升”的申報人員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比例執行,并通過召開職工大會評議,適當延長公示期和擴大公示范圍等方式加大監督力度,確保推薦對象的業績條件真實有效,能力素質群眾認可。
(三)嚴肅執行紀律規定。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甘肅省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要求,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維護組織評審、評議推薦的公平性、獨立性和權威性,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申報人要對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取消申報資格,已經取得職稱資格的,予以撤銷,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用人單位要認真履行申報評審責任,嚴禁單位賬號用于非本單位工作人員職稱申報;要按照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客觀全面地審核申報人員學歷、資歷、工作經歷、業績成果等佐證材料,對于沒有認真履行審核責任,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或單位賬戶用于非本單位工作人員職稱申報的,由各級人社部門會同主管部門追究用人單位及經辦人責任,對情節嚴重的凍結申報賬戶。
六、其他事項
申報人、申報單位、各市州職改辦、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時間節點申報審核,逾期不再受理。申報人材料審查通過后參加答辯評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會計系列高級職稱全面實行網上申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如審查過程中需要補充提供紙質材料另行通知。
省財政廳會計處咨詢電話(工作日):0931—8891031 8891034
省職稱申報評審信息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931-8827827
附件:2025年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參評人員誠信承諾書
甘肅省財政廳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