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筆者在對一些由集體企業改制的股份制企業審計時發現,有的單位現金收支不是由出納統一管理,而是由該單位的控股人員或供銷人員直接支配。其主要問題有:
一是現金收入體外循環。企業銷售人員或清收賬款人員,對以現金方式回籠的銷貨款,不是先交到出納手中,而是放在身邊供自己隨時支配,或隨意供其他人員使用,現金用完后,再將白條或發票等票據交給出納,用以沖減個人或購物單位的往來賬款,使企業現金日記賬無法反映其真實面貌。二是現金超范圍違規支付。主要是采購人員外出購買材料等大多以現金支付,而不是通過銀行轉賬等規定方式結付;歸還大額貨款也是以各位經理手中的現金坐支。有些不合理開支項目甚至沒有通過批核就已支出。三是現金報支把關不嚴。結算時,往往沒有經過審核,就直接由總賬會計匯總沖減個人往來賬款,而且由于結算不及時,有些發票報銷甚至跨了幾個年度,現金支出嚴重失控。
為此,筆者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此類企業的財務指導和管理,強化貨幣資金監督,合理控制現金流量,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股份制企業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