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1.1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
早在20世紀30年代初,英國議員Macmillan在向國會提供的關于中小企業問題的調查報告中就指出中小企業融資面臨著“金融缺口”,Macmillan發現,當企業需要的外源性資本規模低于25萬英鎊時,它們就很難在資本市場上融到資金。曹邦英、羅爽(2006)指出,在直接融資方面,股票、公司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門檻過高,中小企業難以利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的途徑有證券市場、包括中小板和創業板,還有私募股權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以及債券市場等等。而到目前為止,我國也僅僅發行了三種中小企業集合債,而且入圍企業要求很高。如今,盡管資本市場上的創業板塊在千呼萬喚中終于破冰,然而由于上市手續繁瑣、其要求對大多數中小企業而言仍然過高,短時間內其作用將不會很明顯。劉洪弟(2007)指出,我國財政資金的資助對象主要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只有部分科技型中小企業有機會從地方財政獲得少量的資金支持。在間接融資方面,國外的經驗表明,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仍然是中小企業最大和最主要的外源性債務融資渠道。一般情況下,能獲得銀行貸款的大部分是成熟且有實力的中小企業,而一些處于初創階段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卻往往被苛刻的擔保和抵押條件拒之門外;效益差的中小企業更是難以符合條件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
1.2嚴重依賴銀行間接融資,而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
在我們現有的金融體系中,商業銀行特別是大中型商業銀行占據著主導地位,以銀行為媒介的間接融資是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曹永華(2006)指出,商業銀行承擔了向中小企業提供絕大部分信貸資金的職能,但從銀行融資數量上看,占全國企業總數99%的中小企業占有的貸款不超過貸款總額的20%,與其在國民經濟中的貢獻極不相稱。馮立(2006)指出,中小企業不僅權益資金的來源極為有限,而且很難獲得長期債務的支持。流動負債所占比例較大,而長期負債則占很少的部分,這主要是因為銀行即使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也只是提供短期流動資金,而很少提供長期信貸。這無疑給中小企業在短期內還款增加了壓力。馬玉峰(2009)認為,信用狀況低下加之第二還款來源缺失導致銀行等金融惜貸。在以誠信為基礎的第一還款來源沒有保障的情況下,作為第二還款來源的擔保資源又很難提供,對于中小企業融資業務,各家商業銀行為了防范風險均提出了抵押或保證的要求,而中小企業尚處于成長初期,自身規模和實力較小,缺少滿足銀行要求的價值充足的抵押物,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銀行為了規避風險就出現了“嫌貧愛富”的現象。
2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信息不對稱
(1)企業自身原因。李揚(2001)認為,我國中小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比發達國家的情況要嚴重得多,我國的中小企業大多難以向銀行提供經過審計的合格的財務報表,以供銀行做出判斷,更有甚者,在很多情況下,即使中小企業擁有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審計意見,銀行還會懷疑會計師事務所的可靠性,大多數銀行還會對申請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重新審查;另外,銀行和企業之間沒有建立起長期的合作關系,使得銀行難以長期分析企業存款賬戶的資金往來情況。楊豐來、黃永航(2006)還指出中小企業較之于大企業道德風險更為嚴重的原因是中小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結合較為緊密,缺乏職業經理人對股東的制約。
(2)銀行等金融機構方面的原因。張青庚、費潔春(2006)指出,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用分析經驗不足、銀行風險管理能力不高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之一。同時,陳文漢(2006)指出,銀行信貸管理體制對貸款責任人的追究很嚴,而激勵機制不足,使后者缺乏用于冒險的精神,“信貸責任終身制”的實施,使得國有銀行的信貸員出現了“信貸恐慌綜合癥”,喪失了開展業務的能力,一些本不應該流失的優質中小企業客戶就這樣失去了。但筆者認為信貸責任制是有必要的,這樣可以大大降低銀行信貸人員為追求業績而過于激進、忽視風險從而給銀行帶來風險的可能。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會導致商業銀行在審批中小企業貸款時,注重對企業的財務信息、產品數量和價格的信息等“硬”信息的考察,而大企業在這方面具有優勢,因而銀行信貸人員偏好于向大企業房貸,中小企業融資遇到約束。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的作用不可忽視。大多數文獻(林毅夫、李永軍,2001;張杰,2000;于清治,2008)都提到,金融體系中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狀況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2體制不完善、法律法規不健全
金麗紅、辛珣(2006)認為,目前,我國間接融資供給主體主要有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中介機構。而由于銀行與客戶存在信息不對稱,信用擔保機構就自然成了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用橋梁,但是,我國的信用和擔保體系并不完善,導致擔保機構發揮作用非常有限。郭濤(2003)指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出現的問題主要分為擔保中介機構的問題、企業的問題、銀行的問題和政府的問題四方面。信用擔保機構方面,擔保機構資金規模小、來源單一,缺乏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高素質的擔保人才;企業方面,企業信用意識薄弱,參與擔保興趣不濃;銀行方面,銀行不愿承擔風險,對小額擔保貸款不感興趣;政府方面,擔保系統存在不同程度的行政干預。曹永華(2006)指出,我國不少地區的擔保機構在向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時,還要向中小企業收取較高的擔保費用和保證金,并且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這種盈利性的商業運作使得不少中小企業不堪重負。楊豐來、黃永航(2006)指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更為嚴重的原因:缺乏強有力的個人破產制度;稅收管理體制透明度和效率相對較低;金融體系不完善,金融創新不足。
3應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1中小企業自身方面
張根水、鄭玉剛(2008)認為,中小企業首先要規范財務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增加財務信息的透明度,經營管理者要熟練掌握金融知識、金融政策,學會運用現代金融知識結合自身條件,拓展更多的融資渠道;其次,要強化信用觀念,建立良好銀企關系十分重要。馬玉峰(2009)認為,中小企業想要扭轉管理劣勢造成的與銀行信息不對稱局面,要努力加強經營管理,樹立做大做強的長期發展目標,摒棄家族管理的陳舊模式,引進先進的管理模式,健全并完善法人治理架構,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培養一批專業素質高,職業素養好的財務人員,規范操作,守信經營。陳文漢(2006)則認為,提高中小企業內源融資能力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一條重要途徑。而中小企業要提高內源融資能力,必須深化內部體制改革,加強管理,轉變經營理念,注重技術進步,提高產品質量,努力降低成本,強化營銷力度,從而最終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