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步入信息經濟時代,網絡的普及以及信息技術的應用大大促進了電子商務這種新型商業經營模式的產生和發展,其經營理念、經營手段以及商業流程明顯有別于傳統企業。如果在其應用過程中仍然沿用傳統企業習慣采用的DCA(Debit-Credit Accounting)會計模式處理有關業務數據,將不能完全滿足電子商務的發展需求。相比而言,由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會計系教授麥卡錫(McCarthy)1982年提出的REA/REAC會計模式,比傳統DCA會計模式更為適合電子商務的應用和發展,對推進電子商務的未來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一、REA/REAC會計模式基本思想
REA(Resources-Events-Agents)會計模式也被稱為資源—事件—代理人模式,其基本思想是企業業務過程和業務事件的本質最終決定如何采集、存儲和使用數據。故而對每個經營業務事件,只需存儲事件內容、當事人、相關事項、時間和發生地點等幾方面內容,采用類似E-R圖原理構建的REA業務流程模型圖,就可以得到所有決策所需的財務和管理信息。
而REAC會計模式則是在REA模式基礎上加入承諾(Commitment)。所謂承諾是指尚未發生的經濟事件的協議或計劃,可使用任一種文件形態或使用口頭會談來作為文件形態,是代理人即參與者間共同接受的協議形式,例如采購訂單、契約、口頭承諾等。相比REA模式,REAC模式中加入的承諾部分可供作為執行交易、記錄責任的基礎,進一步強調了文件與記錄的重要性。
二、REA/REAC會計模式有利于推進電子商務發展
REA/REAC會計模式能真正擯棄傳統DCA會計模式始終圍繞復式借貸記賬法的基本思想,有創見性地提出語義化存儲所有經營業務原始數據的思想和方法,與電子商務的業務處理需求不謀而合,更為適合電子商務的發展。
(一)利于促進電子商務系統與財務系統平滑連接
電子商務與現有財務系統平滑連接的問題,一直以來都是電子商務研究中令人頭痛的問題之一。問題主要出在電子商務對于整個交易事件過程的記載是通過對最原始的事件數據本身進行采集、處理、存儲實現的。也就是將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訂購單、發貨單、付款單、往來郵件等直接存儲進數據庫,而現有財務系統多是基于傳統DCA會計模式開發的,盡管也做了不少的革新,但其核心的借貸記賬思想和方法沒有改變。這意味著電子商務系統收到的業務文件數據必須由專業的會計人員轉換成對應的借貸分錄,再傳送給財務會計系統記賬,才能完成兩系統之間的連接,這就造成了信息系統間的集成不夠平滑。
如果對財務系統和電子商務系統都基于REA會計模式來開發,那么這個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了。因為REA會計模式不需要有借貸分錄,直接以原始形式存儲所有的經營業務事件數據,財務系統后期的一切分類、統計、編制輸出報表等處理都是以這些原始業務數據為基礎進行,與電子商務系統中存儲的數據保持了一致,不再需要在兩系統間做轉換,從而可從根本上解決電子商務系統與財務系統間的平滑連接問題。
(二)利于推進電子商務流程進一步精簡、優化
企業電子商務業務的展開涉及到企業間的相互連結,整套流程應高效、快速。在現有DCA模式下,因為缺少一種方法和手段,尚無法檢測電子商務流程中是否存在不必要的事件影響工作效率和工作速度。而若將REA、REAC會計模式應用于電子商務,則能夠透過專注于電子商務所發生的各種事件,達到有效簡化電子商務流程,減少重復、減少無附加價值事件的目的。其原理在于REA/REAC會計模式將經濟活動涉及的實體(entity)分為三類,分別是資源(resource)、事件(event)、代理人(agent)也稱參與者,其中資源與事件關系也稱之為存量—流量(stock-flow)關系,資源為存量,事件為流量,用以表示資源流入和流出事件,即增加或減少資源事件。REA/REAC會計模式運用存量—流量關系,以簡單且一致的方式連結各個流程,將多個企業的供應鏈相互連結,使所有作業能環環相扣,令企業資源能通過這種存量—流量的一致性連結在各個作業間移動。基于這種一致性連結,各個企業即使作業流程不同,仍能通過REA模式與其他企業系統相互整合,并簡化不必要的企業流程,達到精簡、優化電子商務流程的目的。
(三)利于加強B2B電子商務環境下信息分享與信息傳遞
首先,REA/REAC會計模式突破傳統信息采集、處理方式,以“事項”相關的原始數據作為其處理信息的起點,不再只局限于貨幣信息,而是將許多與決策相關的非貨幣信息也都包括進來,例如將銷售、商品、顧客有關資料合并在一起處理,將顧客信用評估、顧客種類以及其他有利于顧客評估的資料都作為非財務信息囊括進來,大大拓展了信息處理范圍。這種變化使得B2B(Business to Business)電子商務環境下所有與企業有接觸的參與者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獲取到相關財務及非財務信息,打破了傳統DCA模式下只能提供財務信息,僅供參與者單從貨幣計量的角度去衡量企業經濟活動及結果的局限,信息分享面更廣、分享度更高。
其次,REA/REAC會計模式通過存量—流量的管理和運用,使企業間資源結構及流程作業間的連結具備一致性,令信息在其間的傳遞更為流暢。同時,電子商務網絡化的環境有效保證了事件發生的當時,信息馬上就能輸入并存于數據庫,從而使數據庫中的事項信息永遠保持最新、最快,提高了信息傳遞及更新的效率。
(四)利于明晰電子商務執行交易與記錄責任的依據
由于電子商務是一種借助網絡來完成交易和管理的商業經營模式,故其交易對象不受任何地域的限制,這使得電子商務在應用時必須要解決和克服在交易過程中如何能做到確認交易對象或是交易的參與者,以及由此產生的交易雙方之間的承諾應如何表達的問題。傳統DCA會計模式從財務信息角度出發,顯然不能很好地解決此類問題。若采用REA/REAC會計模式,則因為REA模式本身就是圍繞資源、事件、參與者三大實體來采集、存儲業務事件信息的,故而較容易解決確認電子商務交易對象或交易參與者的問題。至于交易雙方之間承諾的表達問題,則可以通過REAC模式中加入的承諾(Commitment)部分解決。
日裔美籍會計學家Ijiri早在1975年就提出,承諾是指同意去執行已決定將增加或減少資源的經濟事件。McCarthy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提出REA/REAC會計模式后,又于2000年對定義中的“執行”一詞作了進一步解釋,認為“執行”具體是指轉移執行一份契約,或轉換執行一個計劃。例如,銷售時執行屬于契約一部分的銷售訂單,生產時執行屬于生產計劃一部分的生產訂單。同時McCarthy也提出當交換中存在對偶性關系時,其承諾之間將存在相對性關系。例如,買方向賣方訂購商品,當買方承諾支付時,應準備現金及執行對訂單的承諾;同樣的,賣方承諾將運送商品予買方時,應準備商品及執行對銷售發票的承諾。買方的承諾可為銷售訂單,而因相對性關系,賣方的承諾應為銷售發票或提貨單等文件。由此可看出,承諾的加入,使電子商務模式中執行交易與記錄責任的依據更為明晰,這一點在電子商務商機無國界的經營模式下顯得尤為重要。
三、當前運用REA/REAC會計模式推進電子商務發展存在的障礙
盡管將REA/REAC會計模式廣泛應用于電子商務能有力促進未來電子商務的發展,但因為種種原因,當前這項工作的開展尚存在一定的障礙和困難。首先,REA/REAC會計模式有關思想的提出至今不足30年時間,其間宣傳力度亦不夠,還有相當多的人甚至從未聽說過REA/REAC,更談不上理解和應用;其次,已有幾百年歷史的DCA會計模式在全世界的廣泛應用造成了人們的一種思維定勢,這種習慣性思維會令人們對REA/REAC會計模式這種新的思想和方法有一定排斥;最后,作為一種新生事物,REA/REAC會計模式無論是理論方面還是實踐方面才剛剛起步,尚不夠成熟與完善,這使其應用和推廣產生了一定風險和難度。
這些都是在應用REA/REAC會計模式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時,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并不是靠某一個個人或某一個企業能解決的,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并不斷在實踐中摸索、總結與改進,才能最終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只要解決了這些困難與問題,REA/REAC會計模式就能與電子商務很好地磨合,有力促進電子商務未來的發展,這也是社會進步與改革的必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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