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小企業的融資現狀
中小企業是21世紀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角,尤其在增進市場效率、提升經濟增長、推動技術創新、創造就業機會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國目前中小企業從數量上已達到4 000多萬戶,占全國企業總戶數的99%以上,提供了80%以上的城鎮就業機會,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上繳稅收約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中國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是由中小企業完成的,近年來出口總額的60%來自中小企業。
然而,我國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極不相稱,融資難問題一直制約中小企業發展,已成為束縛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在國家銀根收緊的情況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更加凸顯。
企業融資渠道主要有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主要來自公司經營活動結果產生的資金,即公司內部融通的資金。由于中小企業的普遍特征和發展規模所限,內源融資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對資金的需求。
外源融資又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包括股權融資和企業債券融資,由于中小企業信息不透明,投資者風險增大,在證券市場上對股票和債券的發行設置了準入障礙,使得中小企業只能“望市興嘆”。間接融資是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獲取資金的一種方式,由于中小企業信息不透明,缺乏信用擔保等,使得間接融資也變得很困難。外源融資環境對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而言也存在很多缺陷。
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狀況,中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促進、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安排。2002年,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明確指出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2009年9月,溫家寶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意見》,要求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穩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發行規模;同年11月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業務指引》,正式推出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規范了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業務的參與主體、發行方式、發行規模、產品結構、償債保障措施、信息披露、承銷發行等事項。
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為中小企業打開了一條直接融資的新路徑
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是指2個以上10個以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統一產品設計、統一券種冠名、統一信用增進、統一發行注冊方式共同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單只集合票據包含企業家數在2個到10個之間;單一企業集合票據募集資金不超過凈資產的40%,且不超過2億元;單只集合票據發行金額不超10億元。
(一)集合票據的特點
1.集合發行:集合票據包含企業家數在2到10家之間。
2.信用增級:信用增進公司對集合票據進行統一信用增級。
3.發行期限:可根據企業經營需要,靈活選擇期限,多為1~3年。
4.發行市場: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公開發行。
5.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不要求一定要用于具體的項目,資金用途受限較小。
(二)集合票據的優勢
集合票據不僅有效規避了中小企業單一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劣勢,而且與銀行借款相比也有較大的優勢。
1.降低企業財務成本,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評級不高,多家中小企業通過打包捆綁發行,統一信用增級,解決了單一企業發行規模小帶來的成本高和流動性差的問題,有效控制發行成本,節省企業財務費用,政府如能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將進一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
2.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較為有限,集合票據的推出為中小企業開辟了另一條嶄新的道路。
3.能夠實現企業中長期融資,中小企業在銀行借款期限較短,不超過1年,而通過發行集合票據,企業可以實現1~3年的中長期融資。
4.募集資金使用受限較少,發行集合票據募集的資金除不得用于股票、期貨和房地產等方面投機性支出以外,不僅可以用于補充企業營運資金缺口,還能償還企業已有的成本較高的銀行借款。
5.提升企業知名度,由于集合票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公開發行,投資者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企業發行集合票據將迅速提升品牌影響力,使得企業未來的銀企合作更加通暢。
6.梳理內控和規范管理:集合票據項目參與主體包括主承銷商、評級機構、擔保機構、律師、融資顧問機構等,各中介機構運用專業知識為企業提供服務,將有效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尤其可以幫助未來有上市需求的公司奠定基礎、鋪平道路。
(三)中小企業融資產品比較
(四)組織發行集合票據的業務流程
具體流程包括:
融資顧問、宣傳推廣;項目啟動;企業遴選與落實增信方式;盡職調查;制作和匯總注冊文件;注冊;發行及后續管理。
(五)地方政府組織發行集合票據的政策措施
地方政府的參與和支持,是債務融資工作順利實現的重要保證。政府通常可選擇以下政策支持方式:
費用補貼:由地方政府相關機構對評級費、承銷發行費、擔保或反擔保費、信用增進費、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中介費,一次性補貼10%~50%;
貼息支持:地政府相關機構向當地充當反擔保角色的擔保公司提供每年0.5%~2.5%的補貼,從而降低主擔保公司收取的費用;
提供風險緩釋的方式:對發債企業或項目統一提供各種方式的風險緩釋措施,例如有效的擔保、抵押、質押等;
建立專門償債基金,建立風險補償機制;
針對債務融資項目的財稅返還措施;
對所涉及企業的立項審批、環保審批以及房地產、股權質押登記等相關事項,推行簡化手續、加快辦理等綜合行政措施。
三、“區域集優”是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創新模式
區域集優直接融資模式是在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基礎上的創新延伸,它是指一定區域內具有核心技術、產品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中小非金融企業,通過政府專項風險緩釋措施的支持,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通過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的債務融資方式。這項創新從中小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特點出發,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形勢任務和目標要求,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對利用直接債務融資市場助推中小企業發展進行了新的探索和嘗試,開創了廣大中小企業有序進入正規資本市場融資的全新通道。
(一)運作方式
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融資模式較以往模式有多方面的改進:
在企業遴選階段,地方政府專業部門能夠依據地方產業規劃和政策,利用對當地企業的了解,組織對發債主體的推薦,然后由承銷機構在推薦的企業范圍內遴選企業;
在發行準備階段,地方政府將聯合有關機構,組織落實風險緩釋措施,有力破解制約中小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的核心問題;
在發行后續管理中,地方政府、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將在風險防范、預警及違約事件處置中發揮應有的協調、督促等作用,以增強債務市場抵御風險的能力,保護投資者利益。
(二)風險緩釋
風險緩釋措施的落實決定了區域集優直接債務融資模式的成敗。一個區域內風險緩釋基金的規模直接決定了該地區區域集優直接債務融資可能實現的規模。
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風險緩釋基金具有合理的資金來源渠道、科學的風險代償機制,是可行的風險緩釋和償債保護措施,也是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指示的重要舉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風險緩釋基金將以“統一設計、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為原則,秉承“風險代償”設計思路,形成兩個層次的風險緩釋措施:
一是由政府或社會出資設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風險緩釋基金。地方政府根據地方財力,提供專項支持資金設立風險緩釋基金;或經政府引導,由社會、企業(包括擔保機構)聯合出資形成風險緩釋基金。相對來說,地方政府出資的風險緩釋基金可以直接作為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行的風險緩釋措施,無需再做其他分散風險的安排,效率較高;
二是地方擔保機構作為反擔保方,提供包括抵押、質押、保證在內的各種風險緩釋措施。以再擔保等方式進行風險緩釋時,因要獨立開展盡職調查并做其他分散風險安排,工作效率相對要低一些。
(三)各參與方的職責
區域集優融資服務方案參與方及其職責
目前,首批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試點已經全部發行成功,發行金額為13.89億元,共涉及廣東佛山、山東濰坊和江蘇常州三地的25家中小企業。在經濟發達地區試點的“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融資模式已經接近成熟。
四、集合票據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積極意義
截至2011年11月末,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累計發行規模超過5萬億元,存量規模超過2.9萬億元,其中有190余家中小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等直接債務融資產品,累計籌集資金超過100多億元。集合票據推行兩年來,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行規模超過100多億元。據統計,截至2011年11月末,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累計發行43只,為186家中小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共140.20億元。
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加快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鼓勵金融創新,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作為多層次金融市場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制的一種新型的非金融企業債務創新融資工具,“區域集優模式集合票據”為中小企業開辟一條全新的、可持續的市場化直接融資渠道,有利于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有利于繁榮經濟、增加就業和推動創新,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能夠引導中小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有力推進地方產業結構升級和社會經濟健康發展。
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揮了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對于支持我國經濟結構調整與發展方式轉變、支持農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都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得到了國務院、各監管部門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政策支持,也受到了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的積極響應,被譽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拓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一條有效的新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