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專業碩士(本文指在職會計專業碩士,不包括全日制會計專業碩士)的培養對我國會計行業的良性發展以及會計行業后續教育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時也影響到會計管理水準。本文將從培養目標、培養方案、培養過程與培養質量評估等方面分析我國會計專業碩士培養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一些參考性建議。我國現有會計碩士試點高校25所,由于有些高校的培養方案不能獲取,因此選擇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清華大學(與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合辦)、中國海洋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武漢大學、重慶大學、中山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南開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與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合辦)與湖南大學13所培養高校作為研究對象。
一、培養目標特色不明確
2004年全國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發布的《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參考性培養方案》對培養目標比較含糊,各高校圍繞國家提出的會計碩士培養目標做了適當的修正,但是特色不鮮明,主要表現在:1.培養方向大同小異。有高校按崗位職責設置了CFO方向(或總會計師)、高級CPA方向、高級金融分析與風險管理師方向;有高校按業務領域設置,從會計、財務管理、審計與稅法四個方向設置;有高校綜合考慮業務領域與崗位職責設置研究方向;有的高校甚至沒有明確研究方向。2.培養層次不鮮明。雖然各高校培養方向不同,但是培養的層次一致,都定位為高級管理者,這與我國會計專業碩士點都開設在會計類一流大學有關,不利于滿足各層次會計管理者的需求。
二、課程設置亂像嚴重
(一)課程模塊結構不嚴謹。13所學校的課程模塊不統一,歸納起來主要有5種模式:1.核心課程+方向課+選修課;2.公共課+專業課+選修課;3.核心課+必修課+選修課;4.公共課+專業必修課+方向課+選修課;5.核心課+選修課。我國高校之所以形成上述5種模式,是由于各高校折衷借鑒發達國家辦學經驗的結果,并沒有考慮我國宏觀的辦學環境以及自身的辦學條件。
(二)學員專業背景的要求名不符實。我國高校招生的對象是具有本科學歷并有2年會計或相關工作經驗的在職人員,由于這一規定比較模糊,導致很多高校為了爭奪生源不顧學員的專業背景,對沒有專業背景的學員也沒有開設前修課程和考核規定。這一點與國外差距較大,如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規定了項目修讀的專業背景,學員必須修讀了宏觀經濟學原理、微觀經濟學原理、統計學原理、財務會計原理等課程,以及具備計算機制表技術與熟練的英語,學員沒有相關專業背景,在修讀會計碩士期間必須同時修讀上面4門課程,且不計學分。
(三)課程設置任意性強。各培養點的課程設置比較混亂,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絕大部分高校沒有課程描述。13所學校中,只有上海交通大學與上海財經大學對其所有課程都有描述,武漢大學對其核心課程有說明,但是對非核心課沒有說明,其余10所學校都沒有課程描述。2.核心課程中法律、會計準則與審計準則方面的課程比較少。13所高?;窘邮芰巳珖鴷嫶T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2004年《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參考性培養方案》中9門課程作為核心課程,但是與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與悉尼大學的會計碩士核心課程對比可知:我國所有高校的核心課中沒有開設公司法律環境、會計準則與審計前沿及稅法基本原理等課程,且對國際會計準則與國際審計準則重視不夠。3.很少設置方向課課程池。13所高校中,只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針對不同的方向設置了各方向的課程池,供學員選擇課程修讀,絕大多數高校不分方向設置大課程池,對攻讀任何方向的學員都適應。而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設置了4個方向,每個方向都設置了一個小課程池,包括6門課程,要求學員在這一小課程池中選修,悉尼大學雖然不分方向設置一個適應所有方向學員的大課程池,包括21門課程,但是對每個方向的學員在大課程池中必修的課程有明確規定。此外,我國會計碩士課程設計中,只是象征性按照指導委員會規定開設了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很少有高校在方向課或選修課中自發的開設商業倫理與道德的課程,會計碩士實習(或專題講座等)設置也比較混亂。
三、培養過程監督力度不夠
在明確會計碩士培養目標與培養方案確定的條件下,培養環節對會計碩士培養質量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高校在培養過程中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1.為了降低培養成本,部分高校將會計碩士的部分課程與學術型研究生集中開課,以學術型研究生為中心,進行純理論的講授;2.集中上課時間比較短,且任意壓縮上課時間、刪減課程。3.某些課程開設過程中教師上課的隨意性很大,課前沒有精心準備,且開設同一門課程的教師之間協調性很差,經常出現教師講授的內容重復率高的問題。4.課程考核制度失靈。主要表現在教師對課程考核不認真,課程考核內容與考核方式很隨意。培養過程中出現這些問題反映了會計碩士培養過程缺乏監督,也說明培養過程不能只靠高校自我監督,同時要借助外部監督力量。
四、培養質量評價機制不健全
國家評價會計碩士質量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會計碩士專業指導委員會組織的評估,另一方面是省級學術委員對會計碩士畢業論文的抽檢。學校層面自我評價體現一個原則,只要宏觀層面評價沒有出現問題,學校層面的評價彈性比較大,且評價過程比較注重以科研成果作為主要的評價指標,如主要抽檢會計碩士的學位論文,在全國會計碩士優秀論文中的獲獎情況,以及會計碩士案例庫收錄的學生案例數量等,并沒有制定詳細的會計專業碩士能力評價機制。由于許多培養高校與大型企業或行業聯合辦班,畢業后的學員不需考核都可以回原企業工作,學員所在企業也不會對學員的學習過程與結果進行考核,這進一步助長了培養高校利用這一評價真空來降低自己的培養成本。
五、建議
筆者認為,我國會計專業碩士培養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可以歸納為:1.會計專業碩士缺乏詳細的、操作性較強的能力框架指導培養的全過程;2.沒有建立一套有別于培養學術性研究生的新的培養模式;3.配套的評價機制缺位。筆者認為,要根治這些問題需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相關主管部門須制定詳細的會計專業碩士能力框架。IFAC2003年發布的《國際教育報告框架》指出能力是職業知識、職業技能與職業價值觀,借鑒這一能力范疇,結合我國各高校對會計碩士的定位,構建我國會計碩士的能力框架,應將會計碩士定位層次分為高級與中級。高級的勝任能力包括決策能力、領導能力、戰略規劃能力、創造性等方面;能力要素包括知識、技能與價值觀三方面,知識包括組織與戰略領導、決策模型、公司治理、風險分析;技能包括政治與商業視野、系統分析能力、團隊建設能力、人才培養能力;價值觀包括維護公司正當權益、不參與舞弊或行賄受賄、關注公眾利益和承當社會責任。中級的勝任能力包括分析能力、管理能力、協調能力、靈活性等方面;能力要素中知識方面包括項目管理、計劃、分配與管理資源、業績評價與監督;技能包括溝通協調能力、問題解決能力、策劃能力;價值觀包括財務信息保密、不提供虛假財務信息。筆者提倡高校會計專業碩士定位為中級,因為從學位層次考慮,還有更高層次的會計博士,從教育空間考慮,我國還可以在MPAcc基礎上開設EMPAcc。
(二)倡導“能力中心”培養模式。各高校須厘清會計高層次人才培養的理論體系與實務體系,在厘清兩大體系的基礎上,合理匹配兩大體系,以減少理論體系與實務體系錯位匹配的現象。在實務操作層面,現階段各高??梢圆扇 罢壑浴钡亩噙吔逃J剑慈诤稀皩W科中心模式”與“能力中心模式”,當培養積累足夠的經驗之后,再逐步采用“能力中心模式”,與此同時會計專業碩士點不能只放在研究型大學,須逐步向應用型、特色型大學傾斜。
(三)形成會計碩士培養的三維評價體系。三維評價體系包括直接衍生于會計碩士能力框架的國家會計碩士評價體系、各培養高校結合自身專業特色制訂的自我評價體系與社會評價體系。國家會計碩士評價體系包括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業資格考試與執業資格考試,各高校在會計碩士能力框架下自行制定自我評價體系,社會評價主要表現在對會計碩士的接受程度。同時要保持能力框架與評價體系的良性互動,建議會計碩士培養與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掛鉤,通過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過率來評價培養質量,也作為評價會計碩士培養資格的重要指標。S
(注:本文系廣西教育廳教改立項“圍繞北部灣經濟區建設的會計人才培養模式全新探索與實踐”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011JGB124;梧州學院教改立項“構建欠發達地區新升格地方本科院校教學管理中強式信任機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wygj2009B008;“梧州學院粵港澳產業轉移研究中心”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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