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視同銷售,納稅時按照稅法的規定要視同正常銷售一樣計算納稅,因此視同銷售屬于稅法范疇而非會計范疇。本文從一個視同銷售納稅調整案例出發,辨析不同稅種的視同銷售確認標準,并指出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對視同銷售的不同會計處理規定可能導致視同銷售的不同所得稅納稅調整結果。
【關鍵詞】視同銷售 增值稅 營業稅 所得稅
一、某咖啡連鎖企業視同銷售納稅調整案例
某咖啡連鎖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主要業務為自制咖啡等飲料銷售,兼售外購食品點心。銷售自制咖啡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為繳納營業稅,外購食品銷售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即該企業同時為增值稅與營業稅納稅義務人。